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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在“三资”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来源:运城党建网 | 责任编辑:崔志攀 | 发布时间: 2018-05-24 08:57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在深刻把握我国国情农情基础上,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党建统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新绛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充分发挥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农村党支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领导作用。农村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千头万绪,都需要通过村委会进行实施,为了增强农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我们明确要求,从2018年元月起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级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后方可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要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全县220个行政村的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土地经营权流转、工程项目建设、低保户申请等工作均严格执行此规定。“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的实施,发挥了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领导作用,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农村党支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监督作用。在村集体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村里的大小支出必须经过认真审核,由村委主任审批,报村党支部书记同意,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入账,村集体的大事小情都要报告党支部,农村党支部的监督作用得到了发挥。9个乡镇农经服务中心严格把关,未发现不经过支部书记同意开支的条据。

  三、农村党支部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评议作用。村集体的重大工程或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若提出异议或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村党支部可开展对此项工作的评议工作,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直至罢免此项工作负责人的职务。

  通过发挥农村党支部的领导、监督、评议作用,农村的各项事情才能办好,群众才能满意;只有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才能更加雄厚,从而更好地将党的宗旨在农村落地生根,实现乡村振兴。(中共新绛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