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上门调解暖人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5-15 09:0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毛春芳)俗话说母子同心,母亲和儿女是最亲密的人。5月13日是母亲节,是子女向母亲表达感谢和爱意的美好日子。七旬老人王某在“母亲节”来临之际,终于圆了“回家梦”,平陆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团队法官的温情调解,使一件赡养关系纠纷案件终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王某育有二子二女,老来体弱多病,需人赡养。经子女及众亲戚协商,王某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所需生活、医药费用由两个儿子分担,王某去世之后,遗产将由两个儿子继承。按此协议,王某轮流在两个儿子家中生活了一年后,表示难予适应,遂搬去大女儿家中居住。大女儿表示愿意照顾赡养王某,但主张生活、医药费用需四个子女共同负担,而且要求继承王某去世后的遗产,其他兄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众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承办该案的家事法官认识到,老人的赡养问题十分紧要,应妥当处理,但如果通过法律的刚性判决,子女心不甘、情不愿,不能真心照顾、体贴老人,执行上将会存在很大的难度,也不能切实实现让王某老有所养的社会效果。有鉴于此,家事法官亲自来到当事人所在村镇,对王某的儿女进行现场规劝,强调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子女不仅应在物质上给予保障,更应当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陪伴。
王家子女在合议庭的引导下,通过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各方当事人的难处,也了解到王某当初难予适应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几名子女也表示,因为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导致母亲赡养出现问题,心中有愧,以后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让母亲度过一个温馨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