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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务工遭祸患 人社法援助维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6-27 08:4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志善)日前,绛县郝庄乡东牛坞村杨效华、连龙龙等人来到绛县人社局在外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为之送上了“维权娘家人 暖心凤还巢”的锦旗,感谢他们对在外务工人员的鼎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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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绛县郝庄乡东牛坞村现年37岁的杨某某于2017年10月到山东省高密市某公司务工。今年5月,外出时不幸遇害身亡。杨某某家人认为,受害人系务工期间出的事,其与公司签有《劳务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五险一金”,故向公司提出申请请求赔偿。但杨某某所在的公司认为,杨某某在务工期间出事不假,但其遇害发生在公司外,况且犯罪嫌疑人已擒获,公司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拒付保险补偿金。无奈之下,杨某某家人向绛县人社局和在外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申请帮助。

  绛县人社局和在外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绛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绛县法律援助中心极为重视,迅速召集基层股、欣哲律师事务所、天下平律师事务所和仗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举办了“杨某某案件研讨会”。会上,针对案情,大家依据《合同法》《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等规定,旁征博引,有的放矢,鞭辟入里,直指要害,给予了建设性的法援建议。

  在律师的援助下,绛县人社局和在外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当即与高密市某公司电话联系,一方面强调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陈述被害人娘家耄耋奶奶双目失明、父亲患脑梗、母亲得肾病;婆家婆婆亡故、古稀公公长年瘫痪在床、丈夫体弱多病、膝下一双儿女大的刚上初中、小的还在幼儿园的家庭困境,情法并举,谭言微中,不厌其烦,终于说服对方,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