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院长挂帅察现场 柔性执法显温度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5-16 11:16
运城长安网讯 夏县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韩某与被执行人蒋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蒋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自觉腾退土地,未将讼争土地恢复原状,法院决定强制拆除。2019年5月13日,夏县法院院长荆世星挂帅,与执行局局长刘永杰带领执行一庭、二庭和司法警察大队部分干警来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参与现场勘察的还有乡镇包村干部和该村的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
在勘察中,荆世星指挥干警对讼争土地进行了认真测量,并打下灰点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考虑到被执行人在占用土地的时候用了不少砖头和钢筋,如果法院雇佣铲车强行拆除,可能会产生较多费用,也会破坏原有的建筑材料。如果当事人能够自行拆除,砖头和钢筋还可以重复使用。荆世星要求,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及时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如果被执行人能够在5月16日之前自行拆除,法院将不再强制执行。如果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将进行强制拆除,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在场的包村干部和村民称赞法院这种做法既彰显了法院执法的刚性,又体现的司法的温度。( 孙吉德 张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