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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六关”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5-28 17:04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滕晓)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抓好“论证征询、审核审议、统一制发、报送备案、动态管理、督查考核”六大关口,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抓好论证征询关。要求起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论证、征求公众意见、法制初步审核。评估论证就是全面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征求公众意见就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初步审核就是起草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依据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是抓好审核审议关。起草部门履行完论证征询程序后,将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市政府后,按工作流程由市司法局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三是抓好统一制发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印发的,按流程转至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由文书科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要求,正式印发规范性文件。

  四是抓好报送备案关。在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制定依据、起草说明等材料,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是抓好动态管理关。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电子管理系统,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系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进行相应清理。

  六是抓好督查考核关。将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法治运城建设电子督办平台,进行评价考核,以推进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