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不执行到真诚感谢 被执行人:躲债七年,我终于可以回家了!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6-18 10:12
运城长安网讯 6月12日,在一阵鞭炮声中,被执行人杨某武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对芮城法院院长及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真诚的谢意。
此次案件中,被执行人杨某武小两口,于2011年向其同学姚某保夫妻借款近20万元,用于经营大车生意。因时运不济,所经营的大车于2011年前半年不幸发生了事故,未能及时归还剩余借款,后经人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由杨某武夫妻二人共同归还姚某保夫妻借款10万元,从2012年6月起,每月月底归还4000元,并有两名保证人签名担保。
按说,一切都顺理成章,不会有闪失了,但后来发生的事让出借人傻眼了,借款人未能按时履约,而且举家外出下落不明了,其中一个担保人也找不到人了。无奈,出借人便于2014年3月12日以原告的身份,一纸诉状将借款人夫妻二人以及两名担保人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芮城法院于2014年11月10日作出(2014)芮风商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判令杨某武夫妻二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10万元及利息,两名保证人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武夫妻二人长期在外躲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5年5月12日,姚某保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杨某武所在村执行,并依法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但只有其母亲在家。经调查了解,杨某武夫妻二人均长期在深圳打工有固定收入,此行为已构成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形。
2019年1月21日,姚某保夫妻又以自诉人身份提出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杨某武夫妻拒不执行判决罪之刑事责任,芮城法院及时对杨某武夫妻进行上网追逃。
5月28日,杨某武夫妻二人在深圳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6月3日,芮城法院刑庭工作人员吕双庆协同公安人员前往深圳,将上网追逃的被告人杨某武押解回芮(其妻因正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押解途中,吕双庆经讯问杨某武,了解到其家中实际状况及该笔债务形成的具体原因,返回后,及时向该院院长张伟作了汇报。张伟院长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多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
办案人员也多次提审被告人,询问自诉人,从法理、情理、同学关系等方面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两天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被告人终于同意给付,自诉人也作出了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清偿6万元了结此案,后姚某保夫妻撤回控诉,6月11日下午6时,被告人杨某武得以释放。
释放后的杨某武心存感激,在与杨某武交谈中,他动情的说:“这次债务让我们在外漂泊了七年不敢回家,两位老人去世也不敢回来送终,今天我要谢谢你们,是你们解决了我的心理压力,我终于可以回芮城了。”
在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中,芮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将穷尽措施、强力执行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了院领导带头办理执行案件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领头雁的示范效应,引领该院执行工作跨入了全省法院的前列。在此基础上,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案件,该院多次召开申请执行人座谈会,引导当事人对此类案件按照刑事程序予以追诉,在追诉程序上采取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方式,通过上网追逃、开庭审理、调解结案等环节,采取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刑事与执行密切配合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有效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芮城法院将继续探索解决此类案件的有效途径并形成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大利器。(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