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9-27 10:44
运城长安网讯 为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决战决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确保实现“五个严防、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9月24日,运城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市局党委副书记冯养合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及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张新平通报了全市“九小场所”火灾形势,分析了“小火亡人”事故多发的问题和诱因,提出了四点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意见。
冯养合就做好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派出所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引导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和职责任务,坚决摒弃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自家事”的错误思想和“消防工作可抓可不抓、可干可不干”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消防工作是治安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法律赋予的义务角度出发,从责任职责角度出发,从人民赋予的权利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做好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
二是要健全机制,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长效运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所长负总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具体实施的分级工作机制;要加大培训力度,紧盯专兼职消防民警这个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平时采取以会代训、消防大队跟班作业等方式,重点加强实地检查、文书制作等执法实践技能学习。
三是要围绕重点,配合做好涉消方面四项工作。要依据消防法规定,对辖区申报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要及时通知辖区消防机构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要跟踪督改。对于工作中发现或消防机构提供有违反消防法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查处,形成合力震慑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对涉嫌构成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到接受并开展侦查工作,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要继续落实与消防救援部门在灾害事故中的协调联动机制,接到灾害事故警情后,辖区公安派出所要赶赴现场协助处置,全力保障消防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要狠抓落实,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基础工作,认真筹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强化协同配合,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在业务上的指导。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日常督察和考评工作,督促派出所严格履行职责。(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