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打造派出所“枫桥经验”新样板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牛丹琳 | 发布时间: 2020-11-06 11: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隆重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大力选树宣传公安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山西省公安厅组织开展2020“最美基层民警”学习宣传活动。
陈强,男,198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本科文化,一级警司,夏县公安局禹王派出所指导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陈强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特别是在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以来,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领全所民辅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核心要义,坚持“多元化化解矛盾”、“零距离服务群众”、“全天候守护平安”,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辖区治安稳定。
积极推动调解中心,不断完善调解网络。陈强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多渠道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意见,创建治安调解微信群,根据辖区治安情况及时发布警情提示、防范措施,真正把基层工作落到实处。在乡党委政府牵头下,积极协调司法、综治、司法所及林业、住建、国土、信访等职能部门,利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9年4月成立禹王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枫桥经验”夏县版,确保阵地、人员、机制、流程和经费保障“五到位”,真正筑起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该中心设立在禹王派出所,办公面积50余平方米,负责统筹全乡调解工作,采用“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9起,成功化解37起,化解率94.4%。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良性格局。
人性化阵地布置,营造温馨和谐的调解氛围。禹王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分别设有调解大厅和温情沟通室。大厅内“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调解工作原则、范围、程序、纪律”等制度上墙,让来访诉求群众对于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工作流程等一目了然。通过张贴布置各种“以和为贵”的主题画,使得当事人在一种温馨和谐的环境中接受调解,极大提升调解成功率。同时人性化设置一间“温情沟通室”,为当事人提供情感宣泄的私密空间。今年5月11日禹王所接到报警称,石某与张某在禹王乡某医院发生纠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张某于2018年4月左右在该医院治疗过右手大拇指,治疗后经常出现大拇指麻木的问题,想让该医院再次进行治疗,而医院称无法治疗,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为更好地化解纠纷,处理好群众之间的关系,民警联合禹王乡矛盾调解中心积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专业化人员参与,加大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中心工作人员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乡专职调解员、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级调解员组成,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优秀法律工作人才,对每起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突发性、跨部门、跨行业、群体性等重大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问题焦点作出及时正确的判断,提出多套合理的解决方案,实行联合调处、联动化解,最大程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今年9月20日,禹王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自家门口闹事,民警迅速出警,经了解,当日,贾某一在门口巷道上晒玉米,后贾某二挑粪在巷道上经过,贾某一说贾某二将粪便洒在了自己的玉米上,随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由于二人是邻里乡亲,该所民警联合乡调解主任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仅用三天时间便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规范化机制运行,确保调解结果扎实不反弹。中心实行工作人员坐班制,彻底消除以往来访群众无人接待,需要提前预约的现象。周一至周四由乡专职民调员、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级调解主任坐班,周五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坐班,提供法律咨询。中心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和“办结报告制度”等制度,确保每起矛盾纠纷从最初受理到调解全过程及调解结果规范有效,避免矛盾纠纷反弹。4月22日,禹王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姚某某和薛某某在姚某某家门口发生冲突并扭打在一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姚某某前夫为薛某某的现任丈夫,姚某某与前夫有一儿一女,离婚时法院将女儿判给前夫,儿子判给姚某某,当日女儿在姚某某家与其弟玩耍,到中午12点左右女儿打电话叫薛某某来接她,薛某某到场后姚某某说等下午孩子上完网课再回去,薛某某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并扭打在一起。经过民警积极调解,双方表示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争执,进一步避免了矛盾升级。
明晰化工作流程,提升来访诉求群众便捷感。针对110报警、群众来所反映、民警排查、村干部自查等各类矛盾纠纷首先在本村内调解,调解无效的上报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中心实行“首次接待制”和“属地负责制”相结合,由首次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人员与所在村调解人员组成调解小组,根据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情况,集体办公进行调解,无需来访群众“多跑腿”,真正实现“一站式”调解,极大的做到便民利民。对一些确有困难不能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合理化经费保障,激发中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乡专职调解员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的经费由县司法局按月支付,村调解主任坐班费用由各村转移支付经费支付,每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成卷后,给予相应补贴,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调解中心的正常运转,有效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围绕民意警情,全力推进“两个通办”陈强积极推出具有辖区特色的惠民利民措施,有需要服务送上门、有困难主动加急办、有业务全年无休办,去年以来户政窗口除推行户籍业务外还新增了交管业务,窗口在加大业务量的同时服务质量也不断提升,并助推“放管服”提质增效。创新优化线上线下“双渠道”服务模式,户籍和交管窗口在积极宣传和推广“一网通一次办”便民平台的同时还创建了禹王乡便民服务群,群众可以通过扫码进群,随时向民警咨询和预约,真正实现沟通“零距离”、服务“点对点”。由过去的“群众到我单位来”转变成“我到群众身边去”的工作模式,坚持主动为辖区群众上门服务,无论风霜雨雪,无论路途远近,“只要群众需要,我必全力解决”。2020年以来,窗口户籍民警及社区民警先后为年岁已高、残疾患病、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证”服务,用暖心便民举措解决了群众燃眉之急。全年无休“随时办”,坚持做到“只要群众到来,我必有人接待”,特别是每年国庆、春节期间,为那些常年离家的打工族、学生办理业务。今年以来禹王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共为群众办理各项户籍业务582人次,交管业务81人次。
陈强把“枫桥经验”与禹王乡治安实际相结合,紧紧联系群众,注重创新,稳步推进,善于把工作做好做优,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需求,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无愧于最美基层民警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