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把好“天平”——记运城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仇春娟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李佳 | 发布时间: 2021-06-29 10:39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这既是对刑事审判重要性的贴切评价,也是压在刑事审判法官肩上的无形力量。仇春娟是一名中共党员,1995年8月进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08年12月份任该庭副庭长,现兼任该院赔偿委员会委员、扫黑除恶组成员。
在刑事审判岗位的二十多年里,仇春娟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公正使命、践行为民初心、忘我奉献付出、永葆清正廉洁,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司法、纪律严明的模范实践者,凭借卓越的工作业绩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与支持。
立场坚定 业务过硬
作为一名党员,仇春娟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刑事审判岗位,把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融入到审判工作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养,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牢记党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敬业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追求公正、高效、文明审判,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刑事审判职能贡献力量。
依法办案 秉公执法
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能,就是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长期坚守刑事审判一线,仇春娟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罪行相适应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实现了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0年12月份审理的被告人武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抢劫、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虽被告人人数不多,但各被告人分别结伙实施了十一起持枪、入户抢劫,致多名被害人死亡、重伤、轻伤及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每一起犯罪就是一个案件,每一起案件的后果都无一例外地造成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支离破碎。面对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期盼的目光和不间断控诉,仇春娟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针对每一名被告人参与作案的次数不一样,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只有细致地查明案情,才能准确的作出判决。为准确把握案情,她加班加点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审查相关证据,并制定出案情汇总表格。该十一起犯罪事实每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具体实施了哪些行为、造成的后果等等,表格中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尤其是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几起事实,需要反复核实各个被告人的供述,确认他们在实施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接近并还原客观事实。
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及多名被告人被分别关押的情形,协调将各被告人集中羁押至同一看守所,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了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开庭审理。之后依相关程序作出结论后,撰写了十万余字的判决书,并及时进行了宣判。从阅卷、提审,再到开庭、判决,仇春娟都一丝不苟,认真谨慎,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使得该案得以审结,既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又从重从快有力打击了犯罪,展示了审判的公平与公正,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持续高发,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影响社会稳定。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多、犯罪数额多、影响群众多,审理起来难度大,要求高。其中,2017年夏天开庭审理的运城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虽然涉案金额仅两千多万元,但集资参与人涉及到运城、河南两地的四百人,且绝大多数都是老年人,他们投入了自己一生的积蓄,最少的几千元,最多的近百万元。随着该公司资金链的断裂,他们手中只剩下无法兑现的公司出具的借款合同。而其中好多人不懂得法律,以为只要法院判决了,约定就能兑现,损失就能挽回。
为此,她耐心地接待来访的一波又一波、成群结队前来法院的数百名集资参与人,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解释法律规定及审判流程,平复其激动情绪;认真审查数十册卷宗中的每一项事实及涉案财产,核对每一名集资参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借款合同,核算涉案的每一笔存款及利息、损失等;在庭审过程中,她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规范有序完成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又多次召集合议庭合议,加班加点撰写判决书,对每一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数额予以确认,对查封、扣押的公司财产判决处置。正是她精益求精、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保障了该案的顺利审结,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作为赔偿委员会委员、扫黑除恶组成员,她还参与多起各类赔偿案件以及涉黑、涉恶黑案件的研究、讨论,从中不断汲取教训,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多年来,审结各类案件一千余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严于律己 恪守底线
多年来,仇春娟始终用党员和法官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社会交往简单纯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不因私事耽误公事,不因个人事情耽误审判业务。坚持在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和职业道德防线,坚决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线、金钱案,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和行为规范,经得起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不逾越,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永葆一名法官的清廉本色,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诺言。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是仇春娟的座右铭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她所钟爱的审判事业。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忠实地履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但她始终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无限热爱,用自己的满腔热情和无私情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天平”的含义,彰显了新一代女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