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宁:一身正气做人 两袖清风处事
来源:临猗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8-16 16:57
王卫宁,男,汉族,1984年8月26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2008年至2021年6月在临猗县公安局耽子派出所工作,现任临猗县公安局孙吉派出所教导员,三级警督。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王卫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长期扎根基层、兢兢业业,用行动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被运城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
坚定政治信念 增强业务能力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时常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对表校正、对标紧跟,做到听党话、跟党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切实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系关怀和激励鞭策转化为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王卫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处理手中的实际问题,做到了“学中干、干中学”,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在干好本质工作的过程中,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提升,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受到群众和各级领导肯定,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社区民警。
打击骗贷犯罪 缉捕“猎狐”逃犯
2018年10月,王卫宁被抽调参加李某涉嫌骗取贷款案侦办工作。因犯罪嫌疑人李某身份特殊,他和专案组民警严格把握程序、证据、权限要求,辗转太原、三门峡、晋城等地调查取证,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事实,并固定相关证据。当办案民警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已出境至加拿大。2020年7月13日,王卫宁与专案民警同李某的家人再次进行了谈话,并从企业管理、赡养老人、国内外疫情、投案自首的法律及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当获悉李某愿意回国投案自首的信息后,王卫宁与专案组民警及时确定了李某归国日期和行程。2020年7月29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押解回临猗。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王卫宁和专案组民警迎难而上,结合实际,采取“以追为主,抓劝结合,主动抓捕,全力劝返”的工作思路,成功劝返使得案件侦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该案的成功侦破,净化了临猗县县金融秩序,并为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提供了打击保障,也为今后的境外追逃工作积累了经验。
一身正气做人 两袖清风处事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基层民警,王卫宁始终不忘宗旨,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和廉洁自律道德修养,恪守“禁欲、净廉、敬贤、镜史、静思、进取”精神,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秉公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