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知心人 ——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芮城县司法局学张司法所所长刘花花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1-30 09:53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这个事情请您放心,我会让调解员去您家了解情况,我们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结果。”
……
每一位和刘花花打过交道的群众都被她的工作热情与认真所打动。村民董某某告诉记者:“刘所给了我很大的帮助,真是比我的亲人还要亲。”
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肩负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要想把这些工作做好,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与精力,还需要付出更多的耐心、爱心。
在司法所工作了7个年头的刘花花初心不改、兢兢业业,以人民为中心,以自己的力量维护着辖区的稳定与和谐。近日,芮城县司法局学张司法所所长刘花花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而她却认为,自己只是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
刘花花到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进行走访 本报记者 邢智轩 摄
矛盾纠纷“调解员”
“我的诉求很明白,一是拿回属于我自己的土地,二是对方要给予我经济赔偿,如果不答应,今天就不用再谈了,等着法庭见面吧。”村民张某生气地拍着桌子。这是记者在学张乡矛调中心看到的场景。
刘花花与法律顾问赵增民一同安抚着张某的情绪,并与村干部核对张某的土地归属等情况。刘花花告诉记者:“乡里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土地、婚姻家庭等方面,一般移交到司法所的矛盾纠纷都比较棘手,要想把这些矛盾纠纷解决好,既要把‘理’讲清楚,也要把‘情’揉进去。”
近年来,刘花花总结工作经验,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矛盾纠纷组建三支队伍,科学化解、精准调处辖区各类矛盾纠纷。一是法律顾问智囊团队伍。由芮城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退休法官等专业人员组成,对各类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疑难矛盾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某企业多年拖欠四川民工80万元工资案,法律顾问智囊团跟进服务后,仅用2天圆满化解。二是领导干部接访队伍。由学张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带领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等多元化解小组成员,每日在矛调中心开展信访接待,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心理干预疏导、第一时间提出化解方案,用最短时间化解矛盾纠纷,避免20余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555”调解队伍。发动乡贤、妇联工作人员、共青团员、退役军人、法治示范户“五大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治保员、普法员、巡逻员“五员”优势,上门开展普法宣传、隐患排查、化解纠纷、法律咨询、回访“五服务”,打好矛盾调解战。
近年来,刘花花共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件,其中,配合学张乡党委政府处理重大疑难纠纷20余件,协助村调委会调处群体性事件38起,联合派出所调处治安案件15件,调解执行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切实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
特殊人群“帮教员”
“目前,辖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4名,安置帮教对象43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是简单的管理,而是为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个人与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等等。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了解和帮助矫正对象,他们有可能会再次作出错误的决定甚至犯罪。”刘花花说。
刘花花先后对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依法管理、用心帮扶,对社矫对象詹某某收监执行全程陪同,对未成年人陈某某个别化矫正、帮助董某某同法院协商执行款项、鼓励王某重塑自信……每名矫正对象都有一个不同的“矫正”故事,她始终用心用情激励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走向新生。
“热心帮矫解民忧 热心为民办实事”,在学张司法所办公室的墙上挂着这样一面锦旗,它的背后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2021年5月,正在学张司法所接受矫正的村民董某某收到了一张强制执行通知书。看到内容后,董某某的心瞬间跌落谷底,正在一旁开展矫正工作的刘花花看到董某某的表情有些不对劲,便详细询问了原因。
原来,董某某曾在广东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还有5.8万元没有给对方,看到长时间没有收到赔偿,对方便将董某某诉至法庭,要求及时赔偿5.8万元。董某某告诉刘花花,自己仅有2万余元,不仅要供孩子上学,还要留一部分钱购买农资。得知具体情况后,刘花花安慰董某某要积极克服困难,并与邮寄强制执行通知书的法官进行联系。
与邮寄强制执行通知书的法官电话沟通后,刘花花又与身在广东省的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刘花花将董某某的实际情况告知给对方,希望对方能理解董某某的处境并宽限董某某还款日期,另外对董某某做思想工作,鼓励他要想办法把钱赔偿给对方。面对不信任和不理解,一次沟通不行,那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最长的一次电话沟通时间长达50分钟。身在广东省的当事人被刘花花的执着与热心所感动,主动将5.8万元的赔偿款降到5万元,而董某某也积极克服困难赔偿了部分款项。
事后,董某某的矫正工作十分顺利,董某某的妻子吕某主动与刘花花沟通,邀请刘花花到家中吃饭,还将孩子买来的外地土特产赠予刘花花。这些都被刘花花拒绝了,她说:“能够真正帮助到他们,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是自己最开心的事情。”
普法教育“宣传员”
学张乡丁某养了一条狗,一日,邻居柯某家的孩子去丁某家玩耍,不料被丁某家的狗扑倒在地并咬伤。为此,两家针锋相对,互相指责,丁某不愿承担医疗费用,说是柯某家小孩私自跑到家里,不是狗跑出去咬的,与他没有一点关系。
当接到村调解员的电话后,刘花花认为,如不及时解决,被咬伤的小孩很可能感染狂犬病毒。她放下手头的工作,驱车到20公里以外的水峪村进行调解。首先见到受害一方的柯某,告诉他孩子必须立马注射狂犬疫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随即找到丁某现场调解,并对其所作所为进行说服教育,指出事态的严重性。刘花花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丁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刘花花又马不停蹄地让受害者及家属与丁某一同去县防疫站诊断,对受害方进行了狂犬疫苗注射,并当场垫付650元用于之后的疫苗注射费用。
刘花花还经常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转发由中共芮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总结制作的法律知识。她告诉记者:“由于自己经常和村民们打交道,微信里有许多调解过和帮助过的群众,自己转发这些法律知识,希望他们能够在看朋友圈的同时还能学法、懂法、用法,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也用法律来保护好自己。”
刘花花在多年工作中,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指导乡村干部每周深入农村、学校、企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小院、法治长廊、法治书屋、法治夜校”创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组建“乡贤评理亭、妇联服务队、退役军人志愿班、产业户普法队”四支普法小分队,在普法同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对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实施精准培训方案,坚持开展每月两次干部学法专题培训,组织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学习民法典,并举办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夯实法治基础,助力平安乡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