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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微治理 拉近“最后一米”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12-18 11:0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安杜娟)近年来,垣曲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乡域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等工作,示范带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和诉讼案件发生,助推平安乡村建设。

法庭+政府

构建解纷“二元式”

  常态化府院联动,大力推进“无讼”乡镇建设。依靠法庭所在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诉源治理,打造“党委主抓+府院协同+各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按照“基层预防调处优先、法庭提供法律指导、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思路,构建以基层法庭为主体,纵向延伸至辖区各乡镇、各村、各居民组,横向对接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就近或者上门提供诉讼服务。2023年4月份,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共同对垣曲县毛家湾镇挂牌新时代“枫桥经验“无讼乡镇创建示范点”,由中条山人民法庭直接对接该镇,并在该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安排3名法官作为常驻法官,对毛家湾镇辖区内发生的纠纷由法官工作站先行介入进行调解,“无讼乡镇创建示范点”挂牌以来,3名法官共调解处理各类纠纷10余件。

排查+评估

主动靠前“治未病”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和风险评估机制。结合“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活动及“三官一律”入社区,各基层法庭将精力真正沉下去,走进辖区、深入企业,主动加强与村级网格员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开展排查梳理、纠纷化解等工作,减少涉诉矛盾隐患,在诉前开展多元化解,预防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同时高度关注因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诉讼,针对可能存在较为突出矛盾的情形,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预判应对和前端化解工作,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环节,有效预防纠纷,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控制事态。在处理一起劳动纠纷案时,垣曲县人民法院获知“无讼企业”胡家峪矿业公司与24名短期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就补偿问题产生争议,立即指派中条山法庭与企业积极协调、沟通,最终将340余万元补偿金全部发放到位,从根源上制止了纠纷矛盾发生,杜绝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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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融入

共奏治理“协奏曲”

  一是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建立村两委、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多元解纠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实现诉前、诉中案件的联调、联动,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把诉讼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挺进基层社会治理最前端,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二是探索试行基层法庭与辖区乡镇综治中心对接工作,运用乡直各单位、各相关站所、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外化解纠纷,构建起前端委托化解、法庭裁判断后的“前店后厂”模式,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具体做法是:针对各法庭接收的涉诉纠纷,归类甄别,第一时间转交乡镇综治中心统一受理,由乡镇综治中心分流转交给相应的村级调解中心,村级调解中心组织村委代表、党员代表等基层力量进行矛盾化解,能够及时化解的就地解决,难以化解的退回至乡镇综治中心;乡镇党委牵头,召集辖区各调解力量进行二次化解,力争在乡镇一级将矛盾化解;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调解的案件,交由法庭审判。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实现“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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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

用好身边“活教材”

  坚持普法先行,防“纷”于未发。基层法庭充分利用法庭开放日、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邀请旁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强化就地办案、当场办案理念,结合巡回审判,开展公开庭审、现场答疑、法治宣讲,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释法明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判决等形式,集中宣传老百姓常用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知晓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意义,提升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在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时,经研判该案纠纷较为普遍,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于是决定在当地村委开展巡回法庭,并当庭作出判决,以案释法。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巡回法庭开展完后,工作人员立即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实现事心双解,同时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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