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灭群众“心头火”——万荣县南张乡运用“四阶四调”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1-24 15:01
“消消气,先喝杯茶,再慢慢说。”“你的主要诉求是什么?”“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小事情没必要扩大化。”……近年来,万荣县南张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创新探索形成的“四阶四调”工作法,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如何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解决群众的多元化诉求,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疑难化等特点,万荣县南张乡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结合调解工作实践,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发展演变规律,将矛盾纠纷分为“温火”“小火”“中火”“大火”4个阶段,并根据每个阶段特点提出了“一线劝解、多元和解、专班调解、主干化解”的“四阶四调”工作法,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一线劝解掐“温火”
“村民间的矛盾大多都是些小事,如果处理及时,便能小事化了。但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增加双方负担,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加深两家之间的隔阂。”南张乡党委书记李红全说。矛盾纠纷往往从微小处出现,如果把信访工作、调解工作局限在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处,矛盾苗头没有被及时发现,就会导致矛盾纠纷不能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从而进一步发酵。“我们在14个行政村都发展了劝解员,每个村的网格员是这支队伍的主力,除此之外还有党员、热心群众、德高望重的老者、见多识广的退休干部,他们给我们帮了很多忙。很多矛盾因为他们的劝解就得到了及时消除。”李红全说。“大家这么多年的邻居了,有什么矛盾大家可以摆出来好好说。”前段时间,薛里村的网格员在一村民家的白事上,发现两个村民之间“不喜欢”,打听得知因一家在后墙上开窗引发矛盾,当晚就上门谈心,经过调和,当事人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南张乡将矛盾处于“小摩擦”“置气憋劲”的露头状态,界定为“温火”阶段。这一阶段,在各村建立了一支由网格员、居民小组长、巷长、党员和志愿者等力量组成的“民情信息员”队伍,巧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巷头、地头、屋里头、红白事等场所,“望闻问切”:望村民邻里关系是否正常;听周围群众怎么议论;问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切中矛盾隐患点,最大限度发现掌握各类矛盾问题苗头,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消气、村规民约规范,就地调、及时调、跟进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去年,全乡先后将62起此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李红全说:“有很多小矛盾,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消化了。”
多元和解控“小火”
“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只有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这也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看似寻常,实则崎岖。做好群众工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仅要情到,还要心到。”该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国升告诉记者,在关键时刻,村“两委”主干主动上门,挨家挨户当起纠纷“调解员”,跟群众摆事实、讲道理,以中立的态度,帮助村民调解矛盾。对于“温火”阶段未能解决、事情较为麻烦但尚未上升到需要乡级层面介入的矛盾纠纷,界定为“小火”阶段。这一阶段,由村主干牵头,统筹调动“两委”干部、民调员、新乡贤、老干部、当事人亲戚朋友或同学战友等力量,聚焦“公、理、情、实”四字,讲政策法律体现公平,摆事实讲道理解心结动之以情,双向“降温”。对于“认组织”的村民,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出面,让当事人双方作出让步;对于“认人”的村民,由他认可的亲朋好友出面,做到礼让一步;对于“认理”的村民,通过调解人员“有理有据”的论述,让问题迎刃而解。去年,全乡共化解此类矛盾纠纷38起。
专班调解扑“中火”
快速化解面广量大的矛盾纠纷,是基层政法单位面临的重要任务,化解小微矛盾纠纷,与诉讼相比,人民调解具有植根群众、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等显著优势。与单纯的治安调解、人民调解相比,“警调对接”有助于民警、调解员优化职能优势合力化解纠纷,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和调处成功率。南张乡把村级层面解决不了的、比较棘手、需由乡级层面解决的矛盾纠纷,界定为“中火”阶段。这一阶段,重点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由乡调解大队牵头,统筹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土地办、经管站、农业专干等站所专业人员,组成调解专班,走好调解“三步棋”。第一步看现场,第一时间深入矛盾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厘清来龙去脉;第二步固证据,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现场证据,综合分析双方诉求重点、争执焦点;第三步做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风俗为参照,找准稳局扭势、安抚全局的平衡点,找准解开死结、迂回达到目标的切入点,引导矛盾双方朝预定方向发展,最终定纷止争。“在这一阶段,矛盾相对来说比较突出,我们探索形成了‘两所联动’‘两函衔接’的工作流程。”王国升说,前段时间乡里就处理了这样一起因赡养老人引起的纠纷。小儿子媳妇因口角争执与婆婆发生肢体冲突,大儿子听说后上门打了弟媳妇,弟媳一气之下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处警后,积极和乡司法所联动,向乡司法所发去了矛盾纠纷调解函,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联系乡包村干部、村主干、派出所民警,一起调解。在各方的通力协作下,这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老人的赡养问题也得到初步解决。“当司法所先介入一起纠纷时,如果发现矛盾比较激烈,有可能发生冲突时,也会向派出所发出预警函,派出所就会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王国升补充说。去年,该乡通过专班,调解此类矛盾纠纷20余起。
主干化解灭“大火”
调什么?谁来调?在哪儿调?怎么调?调解结果如何落实?南张乡对于专班调解未达成、缠访闹访、须乡主干出面综合化解的,界定为“大火”阶段。这一阶段,由乡党委书记或乡长包案化解,协调运用民政兜底、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政治资源,求大同存小异,法理结合,推动矛盾问题有效化解。该乡黄某就在果库存放的苹果因债务纠纷被果库方售卖一事,多次上访。相关部门和领导多次批办督办,乡党委书记亲自包案,多次协调解决,最终促成双方作出让步,一起久拖不决的复杂矛盾最终化解。去年,南张乡先后化解此类疑难矛盾纠纷5起,实现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层矛盾纠纷牵涉面广、错综复杂,往往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可以独立解决的,由乡党委组织引领,乡综治中心牵头协调,联系乡亲们熟悉的村干部、备受尊崇的乡贤能人,大家一起商量,再加上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解决起来就简单了很多。”提起矛盾化解,李红全说,前端,通过访调对接,为群众问题“就近办”“防拖延”提供便捷受理服务;中端,通过警调对接,千方百计解民忧、办民需、化民怨、促民和;后端,通过诉调对接,捍卫法律权威尊严,兼顾公平与效率,把群众最关心的事办成令群众满意的事。整个流程形成了“矛盾多源、化解一源”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