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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运城检察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10-20 14:55

  运城长安网讯   10月16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文峰带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到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向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崔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等人前往司法救助申请人崔某家中。


  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崔某2013年因帮助村民收割玉米时车辆陷入泥地造成翻车,崔某被车压伤,医院诊断为骨折并致双下肢瘫痪,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崔某因治疗花去大额医疗费,之后双方当事人进入了长期的诉讼阶段,其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程序后,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部门的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和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崔某得到部分赔偿。但是崔某因事故造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中还有一个未成年正在上学的女儿需要抚养,其母亲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靠低保和种地生活,他们一家因案致贫,生活举步维艰,成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向司法救助申请人崔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崔峰在听取案件汇报时了解到崔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立即召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文峰和相关负责人,研究确定此案为司法救助重点案件,精准扶贫、迅速办理。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崔某所在村,详细了解崔某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走访,由崔某本人提出申请,结合案件及其家庭困难状况,决定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金10万元。此案是运城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救助金额最高的第一起对民事案件当事人予以救助的案件。

  

  在司法救助申请人崔某家中了解情况。


  崔峰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他要求:一是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司法救助意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每一个检察办案环节。二是司法救助工作是整个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各办案部门要坚持“一盘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批捕阶段、公诉阶段、申诉阶段都可以办理司法救助,形成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合力。三是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和其它业务部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要协同配合,共同开展一次全面的司法救助线索排查,重点梳理近年来已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重点救助、重点帮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确保检察环节的贫困对象“应救尽救”,精准扶贫。

  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把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以更硬的措施、更实的办法、更严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为脱贫攻坚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