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稷山县护路办做了这些事……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04-29 09:45
运城长安网讯 4月份,稷山县护路办统筹推进护路联防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积极开展专项护路行动,确保了辖区铁路运行安全畅通。
一、全科网格工作启动会召开。
4月2日,稷山县组织召开全科网格启动会,县护路办与计生、畜牧、安检、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劳保、统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部门网格系统一同参与,进一步落实全科网格各项工作,推动网格化管理的深入开展。会上下发并解读了《关于建立全科网格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全科网格工作是省、市、县政法委布置的一项重点工作,稷山县护路办清醒的认识到做好全科网格工作的重要性,要继续做好护路网格长管理,必须围绕全科网格工作切实抓好护路责任网格内网格员的主要职责的落实以及监督和考核工作,切实推动了稷山县护路网格参与全科网格工作的有效运行,确保了护路网格与全县网格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一起危及行车安全隐患。
4月8日,稷山县护路办公室接稷峰镇下廉村护路网格长上报,本村村民张某某在铁路保护区内挖沟埋管。接上报信息,稷山县政法委主任科员、护路办主任宁怀虎带领护路办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侯西线31km处进行处置,将一起涉路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经现场调查了解,下廉村村民张某某因修复灌溉管道未经铁路部门批准,私自动用挖掘机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沟,其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涉嫌妨害铁路行车安全。
县护路办核实情况后,首先对当事人张某某妨害铁路行车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立即停工,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将该隐患情况通报移交侯马桥隧车间对张某某妨害铁路行车安全违法行为做进一步处理。
三、清理堆积易燃物 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在涉路安全隐患实地排查中,宁怀虎主任带领全体人员,到铁路沿线进行实地察看,排查出稷峰镇杨赵村侯西线27.3km处铁路护网旁堆放大量玉米秸秆易燃物,正直春季火灾高发期,存在焚火烧荒隐患,影响列车运行安全。县护路办及时通知杨赵村护路网格长闫小发协调耕地户主进行清理。
4月2日,杨赵村护路网格长上报27.3km处护网旁玉米秸秆易燃物已清理完毕,消除了隐患,确保了铁路运输安全。
四、快速处理隐患,确保铁路安全。
4月27日,稷山县护路办接西薛村网格长宁同稳上报,中午12时45分,村主路口(K50+050)限高架被一外地车辆撞掉,未寻到车主。稷山县政法委主任科员、护路办主任宁怀虎了解情况后要求专职队员史红波与网格长宁同稳沟通并监管,同时联络铁路派出所和桥隧车间进行修复,当天下午17时30分修复完毕,未发生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情况。
五、整治一起涉路垃圾侵线隐患。
4月26日,为进一步优化铁路运输环境,全面整治化解影响铁路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维护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在宁怀虎、稷峰镇镇政府王晓峰书记的领导安排下,护路办联合稷峰镇与西薛村委会协商,对侯西线49Km+956m处铁路沿线侵线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20余方垃圾。对周边村民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宣传150余次。
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列车安全。
4月16日-27日,县护路办开展了为期10天的铁路沿线轻体漂浮物安全隐患宣传活动,重点对辖区内南阳村、下廉村、西薛村、富乐村、民乐公园、民悦公园、车站等重点部位进行宣传。
此次活动共签订易危害铁路安全责任书5份,张贴宣传海报40余份,对村民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宣传700人次,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铁路安全的认识,确保铁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