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交警查处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07-23 10:16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全面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7月20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横水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共查处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36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点对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带有酒味,于是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57.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在对其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当晚22时54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辖区中条山路段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走走停停,行驶蛇形路线,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75.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经公安信息网查询显示,驾驶人魏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驾驶人王某某、魏某某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存在的危害性,并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分别对驾驶人王某某、魏某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张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