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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警方公布上半年第二批10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8-02 16:48

  近日,山西警方发布上半年“扫黑除恶”50起典型案例,现将第二批10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太原小店警方打掉一个以郑某元为首的“看场子”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1月25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打掉一个以郑某元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该犯罪团伙涉嫌的故意伤害1起、寻衅滋事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2017年10月1日2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元因与被害人姜某超有纠纷,对姜某超不满。遂到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某KTV大厅内找到被害人姜某超,在大厅内手持匕首、啤酒瓶等物,对姜某超进行殴打。经太原市小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姜某超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2017年10月1日3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元,殴打完姜某超后,觉得没有起到威胁姜某超的作用,在KTV门外又纠集十余人,对KTV室内的沙发、茶几等物品进行肆意破坏,并在KTV大厅内肆意谩骂,引发KTV工作人员以及客人恐慌,严重影响了KTV正常营业秩序,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2017年10月1日4时许,嫌疑人郑某元得知被害人姜某超前往煤炭医院进行治疗,便带领十余人,手持事先准备好的棒球棒,赶到煤炭医院大厅内。在医院急诊室门口,他们不听医护人员的劝告,肆意谩骂,执意要闯入急诊室,再次对姜某超进行殴打。陪同姜某超看病的姜某豪,在门外阻止郑某元等人时,也遭到郑某元等人殴打,直到医院保安出面劝阻并报警后,郑某元等人才相继离开,严重影响了医院公共秩序。自2017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郑某元为首,纠集霍某文、王某悦等十余人,长期盘踞在太原小店的娱乐繁华场所内,从事“看护场子”等非法行业,并组建有一个微信群,群内成员有需要参与打架斗殴等活动,便发信息告知所有人员,群内人员就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棒球棒等作案工具赶赴事发地点,不问缘由对对方进行肆意谩骂殴打。该犯罪团伙作案时间均选择在凌晨,作案地点均选择在KTV、医院等处,以郑某元为首,有组织有预谋地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和威胁。

  2、大同广灵警方打掉一个以孙某为首的操纵、经营“黄赌毒”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月26日,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孙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6人,破获该犯罪团伙涉嫌的非法拘禁案1起、强奸案1起、引诱幼女卖淫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

  经查,2017年12月以来,以孙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在大同广灵县,其犯罪涉及领域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该犯罪团伙在明知受害人未满16周岁情况下,采取引诱、殴打、拘禁、强奸等手段,强迫受害人卖淫。今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周某利、梁某云、宋某帅、陈某杰、王某哲等6人,已被批捕。

  3月15日,该案件已移送广灵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3、大同天镇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建为首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25日,大同市天镇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李某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网上追逃1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2起。

  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建纠集其兄弟李某强、姐夫曹某飞、堂弟李某、朋友曹某云等人,在村换届选举时恐吓、威胁选民及乡镇工作人员;私自侵占村集体财产,以非访手段要挟恐吓村领导。该团伙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2018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建、李某强、曹某云已经天镇县检察院报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阶段。

  4、阳泉西城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海某为首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成功摧毁一个以李海某为首的家族式涉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骨干成员4名,破获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案件3起。

  经阳泉西城警方调查,该家族式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盘踞于盂县东梁乡西梁村,以嫌疑人李海某为首,主要犯罪团伙成员包括其亲弟弟李俊某、过继兄弟杨某军、杨某林。长期以来,该犯罪团伙在西梁村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影响极其恶劣,群众深恶痛绝。今年1月,西城警方接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移交的犯罪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了大量前期侦查。经过艰苦工作,在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主要犯罪事实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行动。1月14日,涉案嫌疑人杨某军在城区落网。1月26日,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将嫌疑人杨某林、李俊某在西梁村成功抓获,1月27日,嫌疑人李海某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该团伙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经查,2014年11月,嫌疑人杨某军因与受害人李某宝平日矛盾,在西梁村小学用木棒对其实施殴打,致使李某宝右臂骨折,后经鉴定李某宝为轻伤一级。2015年3月14日,李海某、杨某军以处理其大哥李红某与受害人杨某生妻子关系为由,将杨某生约至某酒店,对其非法拘禁长达12小时,期间数次对其进行殴打。2017年12月8日,嫌疑人李海某伙同李俊某、杨某林以赵某民打砸其车为由,强行闯入赵某金家中,对藏匿于此的赵某明进行殴打,后经鉴定赵某明为轻微伤。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海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李俊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杨某军因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杨某林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被依法取保候审。

  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5、长治沁源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凯为首的“行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5月4日,长治市沁源县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寻衅滋事等案件3起。

  根据群众举报,沁源县公安局发现沁源县王和镇后沟村李某凯,参与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的组织、纠集和策划。经沁源警方初步侦查,发现以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纠结同村运输户,在承揽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业务中,以地头蛇自居,肆意插队拉煤,并在运输煤炭时要求优先出入矿门,优先装煤,且企业不得进行检查等无理要求。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肆意妄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正常运输户权益,同时严重扰乱了驻地企业生产秩序。在驻地企业暂停其运输业务后,李某凯纠结犯罪团伙成员闫某刚、史某强、史某鹏天天聚集在村委,要求村委出面与煤矿协商,当村委协商无果后,团伙成员便无理取闹,不仅围堵企业磅房,还驾驶私家车围堵村委大门,阻止村民进出,严重影响了村委正常办公秩序。经查,2018年5月2日8时40分许,嫌疑人李某凯、闫某刚指使司机史某军、史某强、史某鹏驾驶四辆半挂大货车堵在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运输通道西大门处,以此威胁该煤业有限公司答应其提出的:优先保障其车辆每天在煤业公司运输煤炭两趟,而且不得检查、优先出入矿门、优先在筒仓装煤等无理要求。由于煤业有限公司未答应,该犯罪团伙的四辆半挂货车连续3天,一直堵在煤业有限公司西大门处,致使该煤业有限公司连续3天生产销售的煤炭不能运输出厂,来装煤的车辆及运送材料车辆无法进出,严重影响了煤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销售秩序,造成该煤业有限公司被迫停产,给企业生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6、晋城陵川警方打掉一个以杜某平为首的非法收放高利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22日,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对以杜某平为首,赵某平、董某江、张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扣押作案车辆3辆,破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11起。

  今年2月,陵川县公安局民警发现一条非法收放高利贷线索,涉嫌非法拘禁、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陵川县公安局立即责成县扫黑除恶专业队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全力侦破该案。经过近两个月深度侦查,民警掌握了该犯罪集团主要骨干成员及其活动规律。经查,201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平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诚信投资公司作掩护,通过发放酬金、恶名影响等方式拉拢聚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杜某平为首,嫌疑人赵某平、董某江、张某为骨干,嫌疑人申某亮、张某军、杨某秀、李某林、赵某超、赵某威、秦某忠、张某全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涉恶集团通过高于自然债务利息,非法向他人收放高利贷。在受害人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以追讨债务为名,强行将受害人拉至其经营的诚信投资公司内,采取暴力殴打、威胁等手段,长时间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逼迫受害人还款或签写高额欠条;对长期不还或长期躲债在外的受害人,该犯罪集团通过跟踪滋扰、非法侵入住宅、在街道围墙上喷涂标语等“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进行逼讨。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为牟取暴利,长期在诚信投资公司内,以打麻将抽钱的方式进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晋城陵川逐渐形成一个固定的、有影响的吸贩毒网络。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7、忻州忻府区警方打掉一个以郭某某为首的农村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6月,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

  经查,2010年以来,忻府区高城乡前淤泥村郭某某带领其妻赵某和两个儿子,在村中横行霸道,随意殴打多名村民,侮辱、恐吓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破坏村委会财务,将用于改造乡村道路购买的红砖占为己有,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2010年5月,高城乡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等暴力冲击会场,导致会议中断半小时之久。2017年11月,嫌疑人郭某某再次在高城乡政府闹事,严重影响乡政府正常工作秩序。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举报、威胁、堵门、纠缠、强迫交易为要挟,强迫他人以2.5万元的价格租用其承包的荒废鱼池。

  目前,忻府区公安局已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晋中介休警方打掉一个以田某林为首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4月3日,晋中介休市公安局打掉一个以田某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12人,破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等案件8起。

  经查,2007年至2012年,嫌疑人田某林、王某信组织他人赌博。田某林从中抽头渔利、高利放贷,非法盈利达70余万元。2007年至2017年年底,团伙嫌疑人田某勇等人组织他人赌博,田某勇从中抽头渔利100余万元。2009年2月17日,马某某与王某泉(田某林恶势力团伙成员)发生冲突,双方互殴,嫌疑人田某林纠集多人,手持镐棒将马某某家玻璃砸烂,将马某某等人打伤。2010年5月14日,张某某以月息1毛的利率从田某林手中贷得2万元,到期后,张某某无钱归还田某林。嫌疑人田某林手持煤锥对张某某进行殴打,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在张某某亲属还款后才让张某某离开。2011年5月11日,嫌疑人田某林安排其手下白某勇、王某信向郭某某要贷款,白某勇、王某信手持镐钯对郭某某进行殴打,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9、临汾汾西警方打掉一个以仇某元为首的“行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期,临汾市汾西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仇某元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侯某军、郭某军、要某华、牛某平、侯某健、侯某石等人,为了争夺采矿权非法采矿,多次在汾西县勍香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给当地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扰乱了民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大胆嚣张,在汾西县影响较为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汾西公安机关调查,该犯罪团伙涉嫌多起刑事案件。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侯某军等人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多次在汾西县勍香镇辖区多处进行非法开采。2015年4月5日,犯罪嫌疑人侯某健、侯某石等人,在汾西县勍香镇政府路口的公路上,将运城夏县海狄铁路维护有限公司雇用的接工人的三辆大巴车堵在路上,不准通行。后在公司委托人的协商下,承诺给犯罪嫌疑人侯某健、侯某石1.2万元后,才将车放行。2015年5月,委托人将1.2万元钱付给犯罪嫌疑人侯某健、侯某石二人,并签定协议。2017年10月16日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伙同侯某军、郭某军及三个不名身份的人员,以侯某健盗采其铝钒土矿为由,将朱某英控制住后,强迫朱某英利用电话将侯某健约到汾西县百货公司楼下,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将侯某健强行拽入随行的车内,带到某会馆控制。随后,多次对侯某健进行恐吓及威胁,并以侯某健盗采铝钒土矿为由,强行要求其进行赔偿,直至17日凌晨2时许,在随行的朱某英承诺支付1万元赔偿款后,犯罪嫌疑人仇五元、侯建军、郭建军等人才将侯某健带回汾西县城内。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0、运城盐湖警方打掉一个以侯某吉为首的“楼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4月14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打掉一个以侯某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人,破获刑事案件9起。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在扫黑除恶摸排中发现,在盐湖区某小区,侯某吉、赵某峰、王某等“楼霸”,长期垄断小区上料工程,强迫业主交易,并高额收取上料费用。经查,嫌疑人侯某吉从某小区物业处包揽上料工程,将15号楼交给高某虎负责收款,并安排成员陈某刚、王某富协助高某虎上料。该犯罪团伙采用堵路等方式,强迫小区多位业主只能从嫌疑人手中购买建筑装修材料,并收取高额上料费用,从中谋利暴利,严重损害业主权益,并严重影响小区周边治安秩序。此外,2012年2月27日,安邑西街八组村民马某华与村民代表到本组工地询问工程干活问题时,因让路问题与王某发生争执,后被团伙成员王某、侯某波、侯某涛、景某等人打伤。经法医鉴定,马某华为轻伤。2016年4月27日,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在对安邑水库溢洪道口施工修建围墙时,嫌疑人侯某以施工地方是其家里院基为由阻挡施工,运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禹都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告知侯某应提供合法手续,否则不能阻挡其施工。2016年4月29日,侯某再次阻止水库管理委员会的正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