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要在煤矿铁矿文物工程承包等领域深挖彻查
来源:山西新闻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8-16 09:23
8月15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信息: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山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下一阶段工作中,山西警方将深挖彻查煤矿、铁矿、文物、工程承包等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此外,还通报了上半年“扫黑除恶”第四批典型案例。
下一阶段,我省将重点在下列几个方面“发力”:让每一名群众都了解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表现形式、举报方式、奖励措施等;解决少数领导和民警“不敢打、不愿打、打不深、打不透”的问题;要突出延伸打击重点,深挖彻查煤矿、铁矿、文物、工程承包等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发现和打掉一批村霸、路霸、行霸;要加强线索核查,加大对操控基层政权和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要强化黑恶势力资产的查控追缴,在挖根、断血、打伞上下工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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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扫黑除恶第四批典型案例
晋城警方侦破一个以陈某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5月20日至6月8日,晋城市开发区警方成功侦破一个以陈某鹏为首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相继抓获犯罪团伙成员10人,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容留吸毒等各类案件11起。
经查,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鹏组织和纠集李某龙、陈某雷、赵某等十余人,在晋城市城区、泽州县等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容留吸毒、作伪证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底,嫌疑人陈某鹏在晋城市城区自己家中开设赌场,供他人以“推锅”形式进行赌博活动,陈某鹏指使赵某凯、李某龙、赵某曹等人为该开设的赌场看守望风,每人每天结算200-300元工资。开设赌场期间,其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2018年5月20日,开发区分局民警在嫌疑人陈某鹏开设的KTV搜查时,发现一套疑似吸毒工具及毒品。经查,陈某、赵某曹、李某龙等人,经常在该KTV房间内吸食毒品,且陈某鹏知情。
朔州右玉警方成功破获以曹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朔州右玉警方成功破获一个以曹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抓获7人,破获非法拘禁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强迫交易案2起。
经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自成立以来,为牟取个人及团伙利益,实施了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右玉县的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恶势力团伙中,曹某某、贺某、王某龙、王某珍为吸毒人员,曹某某于2015年1月22日因赌博罪被右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曹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对当地农村土地进行强买强卖,村民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2017年5月,该恶势力团伙因为上料问题与马某发生争执,后强行将马某带离并用刀将马某胳膊捅伤。2017年6月至12月,多次对元堡子镇煤矿工作秩序进行干扰,引发多起寻衅滋事案件。
运城临猗警方侦破一个以段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5月4日,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段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9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治安案件8起。
经查,2014年1月25日,高某、滑某、黄某斌、杨某等人在某KTV唱歌,后因付钱问题和老板段某发生争执。2018年1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陈某轩、李某等人在临猗县某KTV唱歌时,因“买酒先付钱、后付钱”与工作人员周某发生争执。在陈某轩、李某等人离开时,KTV老板段某指使王某达、卢某强、王某、靳某泽、周某等人在该KTV大厅内用木棍、拳脚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殴打。同时,警方发现该团伙还涉嫌殴打他人案和故意伤害案。2015年2月17日凌晨零时许,荆某及其家人在某KTV唱完歌后,因结账问题和KTV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双方发生打架。2016年2月23日零时许,王某、王某国、赵某翔、江某、曹某、王某鹏在某KTV唱完歌因结账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厮打,致王某鹏、王某受伤。
吕梁汾阳警方打掉一个以霍某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4月19日,吕梁汾阳市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霍某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人,破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3起。
经查,2016年1月,犯罪嫌疑人霍某杰纠结其同伙,非法限制受害人霍某和王某人身自由,并强迫受害人霍某写下800万元的借条。2016年2月,犯罪嫌疑人霍某杰再次纠结其同伙,强行将受害人霍某带至四川省绵阳市,并将受害人霍某的三辆车抵押。2016年8月、2017年3月和2018年1月、3月,犯罪嫌疑人霍某杰纠结其同伙,以催要借款为由,在受害人霍某的公司采取随意打牌、抽烟、吃饭、玩手机和拉横幅等方式,阻止该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并与受害人霍某发生肢体冲突,致对方手部受伤。2017年9月22日,犯罪嫌疑人霍某杰与受害人潘某某、王某某和李某某因债务纠纷发生冲突,致3名受害人受伤。(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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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扫黑除恶有十个“知识点”
“扫黑”和“打黑”有什么区别?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近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信息,为了更好地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方就百姓关注“扫黑除恶”的十个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在此,警方也郑重向社会呼吁,扫黑除恶离不开广大百姓的支持与参与。下一阶段工作中,警方将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做面对面的工作,使知情群众打消思想顾虑,更加自觉地参与专项斗争。
十个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知识问答:
问题一:“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问题二:“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几年?
答:开展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共三年。
问题三:“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问题四:“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问题五:“扫黑除恶”斗争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
问题六: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问题七: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问题八: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问题九: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答: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问题十: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黑恶”势力?
答: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