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侯氏兄弟”同案被告人杨朝辉等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26 08:51
近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朝辉、石康杰共同或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包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朝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包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被告人石康杰犯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朝辉长期与侯金海保持非法利益关系,参加到侯氏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之中,为侯金海实施犯罪进行包庇,伙同侯金海犯罪集团破坏选举、进行非法经营,聚众持械干扰治超办工作秩序,指使被告人石康杰以阻挡施工相威胁,索要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并多次利用本人及侯氏黑社会的影响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从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记者 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