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横行乡里!涉黑涉恶村主任的“三宗罪”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2-17 15:55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区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被告人游某青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游某市、吴某辉、翁某灼、胡某梅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8个月、7个月、6个月不等的刑期;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游某青等6名被告人接受宣判
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罚、不上诉。
开设赌赌场 非法获利
游某青于2017年5月至11月期间,先后在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中山路144号对面市场三楼及延平区南山镇迁乔路146-20号二层的民房内开设赌场,以“十三水”的形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
游某青雇佣陈某负责赌场的发放扑克牌、抽水、赌资借贷等事宜。该赌场一般从每晚7时左右开始组织附近村民赌博,至晚10时左右结束。游某青共非法获利约2万元,陈某非法获利约5000元。
寻衅滋事 横行乡里
2017年5月26日14时许,游某青到南山镇客运站旁一烟酒商行购买香烟时,认为吴某华向其销售香烟的价格比其他店铺更贵,便肆意殴打吴某华,造成吴某华身体多处受伤。
参赌人员吴某优因欠游某青赌债无力偿还,于2017年年底躲至外地,之后游某青多次到其家中追债。2018年1月19日,游某青纠集8人前往吴家,将6个花圈摆放在吴家沿街的大门前,恐吓逼迫吴某优及其家人归还赌债。闻讯赶来的吴某优父母及亲友强烈指责并要求游某青将花圈拿开,游某青仍拒不搬离。直至南山派出所民警到场制止后,游某青才让人将花圈搬走。
游某青因与胡某有矛盾,2017年11月20日凌晨3时许,游某青纠集4人到胡某暂住处以讨要借款为由滋事。进入胡家后,游某青在明知胡某妻子吴某珠怀有身孕的情况下仍扯住吴某珠的头发,闻讯赶来的施某连忙以吴某珠怀有身孕为由上前劝止,游某青方才作罢。
非法拘禁 肆意妄为
今年1月10日上午,游某青经黄某介绍在建瓯市一赌场内赌博输钱约4万元,当日下午游某青又纠集翁某灼、胡某梅经黄某介绍再次参赌,三人又输钱约10万元。事后,游某青怀疑黄某串通赌场人员诈赌,遂找翁某灼、胡某梅商量向黄某讨要赌资事宜。
1月12日中午,游某青纠集游某市、吴某辉驾车从南平市延平区至建瓯市。途中,游某青将被诈赌一事告知俩人,并授意俩人帮助控制、殴打黄某,并联系翁某灼、胡某梅。
当天下午,游某青一行在建瓯白金汉宫附近将不知情的黄某骗上车,带到偏僻的七里街水库,游某市等人持电棍殴打黄某,游某青等人也上前反复威胁、逼问黄某,让其承认诈赌,黄某被迫跪地求饶,并表示将赌场老板约出谈判的前提下,游某青等人才驾车将黄某送回建瓯市区。
经法医鉴定,黄某被殴打至轻微伤。
除恶务尽 严惩不贷
延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游某青常年在延平区南山镇及周边活动,多年来在南山镇横行霸道,多次随意殴打、恐吓他人。2015年8月,游某青通过贿选的手段当选南山镇凤池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后,通过赌博、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借此在身边聚集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帮其催讨债务、开设赌场等,危害一方。
庭审现场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以游某青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共实施1起开设赌场、3起寻衅滋事、1起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青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团伙犯罪。
被告人游某青系恶势力团伙的纠集者,被告人游某市、吴某辉、陈某、翁某灼、胡某梅是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参与者。被告人游某青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多次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为索要赌资而纠集他人非法拘禁被害人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游某市、吴某辉、翁某灼、胡某梅受游某青的纠集、指使,为索要赌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陈某帮助游某青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游某青纠集、指使被告人游某市、吴某辉、翁某灼、胡某梅共同实施非法拘禁犯罪,纠集被告人陈某共同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均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纠集、策划作用,系主犯,应当对所犯罪行承担全部责任。
被告人游某市、吴某辉、翁某灼、胡某梅、陈某受被告人游某青的纠集、指使参与恶势力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