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4-18 15:34
1.芮城县陌南镇石坡村村委原主任王永峰骗取项目资金据为己有等问题。2014年12月,王永峰在担任陌南镇石坡村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水利设施项目资金50000元,将其中45000元据为己有;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王永峰担任村会计期间,先后3次从村集体征地赔偿款中套取162653元,其中33217元用于抵顶其垫付的村务开支,剩余129436元据为己有。2019年1月,王永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2.平陆县三门镇淹底村村委原副主任徐随文骗取国家扶贫移民补助款问题。2006年8月,徐随文在负责淹底村移民搬迁户上报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自家1户6人上报为移民搬迁户,骗取国家扶贫移民补助款1.8万元。2018年12月,徐随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被追缴。
3.夏县瑶峰镇石泉沟村党支部书记梁王合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梁王合在担任夏县瑶峰镇石泉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向该村部分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17400元用于村务开支;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张某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款。2018年12月,梁王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被追缴。
4.垣曲县解峪乡差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社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07年至2014年,张社在任垣曲县解峪乡差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期间,安排他人虚报粮食补贴面积,违规套取粮食直补款共43368.63元,其中38600元用于该村修路等公共开支,剩余4768.63元用于其个人开支。2018年12月,张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