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8-28 10:15
近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方海晓不认真履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2019年6月,方海晓在办理夏南线樊家沟村附近发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漠视群众切身利益,工作敷衍应付、马虎大意,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发生地点描述严重错误,未按规定对认定书进行编号,也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将该事故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导致当事人依法申请复核的权益无法履行,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方海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绛县民政局救助站负责人许向东、工作人员刘鹏飞审核把关不严、浪费补助资金问题。许向东、刘鹏飞工作作风懒散、不负责不作为,2017年至2018年,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审核不严不细不及时,导致为已故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6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许向东、刘鹏飞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永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李江红作风不实、不作为问题。2017年,永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负责实施永济电机厂供暖改造项目过程中,李江红作为协调办理项目手续的责任人,责任心缺失,不作为、慢作为,在项目财政评审等过程中,未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致使相关手续长达两月有余仍无任何进展,严重延误工程进度,造成群众上访。2019年12月,李江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万荣县林业局林业站副站长李福刚作风懒散、不作为问题。2016年12月,万荣县委巡察办向县林业局反馈移交了“光华乡大兴村林木滥伐批少采多”的问题。县林业局明确李福刚为责任人,具体负责问题整改工作,但李福刚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推动、不落实,导致相关问题长达一年半仍未整改。2019年4月,李福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闻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底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李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9年8月,李煌在为某豆腐坊审核办理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后,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对该豆腐坊存在的卫生问题视而不见,未及时查处纠正,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李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