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大曝光典型案例
来源:芮城政法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6-11 17:02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中,芮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员额法官王某通过自查自纠后,认识到其在办理被执行人肖某支付9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执行回标的款9万余元,又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规定,王某未经严格审查,将被执行人肖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对其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接到肖某情况反映后,王某及时将失信名单予以屏蔽消除影响,取得肖某谅解。在政法系统整顿教育期间,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说明问题,经芮城县纪委监委按“自查从宽”原则,对芮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员额法官王某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芮城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