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5-09 09:39
近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在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公开曝光5起作风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原局长赵仙萍收受礼品礼金乱作为问题。2018年1月,赵仙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礼金2万元和一箱白酒,在明知该公司不符合条件情况下,违规为其办理了环评批复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此外,赵仙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赵仙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临猗县自然资源局副科级干部赵飞履职不到位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赵飞在临猗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工作期间,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对1起违法事实认定错误、1起非法采砂数量认定错误、3起罚款执行不到位、7份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1起罚没砂石被盗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2月,赵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稷山县行政审批局原社会事务股负责人贾发学吃拿卡要问题。2020年1月至9月,贾发学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扣发等手段,违规收受多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45万元,并有违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行为。2022年3月,贾发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运城市盐湖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柴红军履职不到位问题。2021年7月,柴红军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盐湖区交通运输局批转的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函件在向客运办转送过程中丢失,事后也未及时上报,造成该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调查处理并整改。2022年3月,柴红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
闻喜县东镇政府企业站负责人杨春辉工作中监管不力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杨春辉在“散乱污”企业和化工类非法违法企业排查工作中,监管不严格、排查不到位,长达6个月时间未发现辖区内存在有一处非法镁粉加工厂。2022年3月,杨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