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赖”躲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来源:法制网 | 责任编辑:崔志攀 | 发布时间: 2019-02-18 09:08
2月15日早上6时30分,天刚蒙蒙亮,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人民法院院内,4辆警车警灯闪烁、排列整齐,灯光照着院内边角的积雪,反射着晶莹的光亮。
尚义县法院春节上班后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马上开始,10多名法院干警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再看看,卷宗都带好了吧,还有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尚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边晓东一边从办公室往外走,一边向身边几位执行干警再三嘱咐。
《法制日报》记者跟着边晓东行至办公楼外,参加集中执行行动的法院干警已经在院内集合完毕,每个人口鼻前都是一团浓浓的雾气。
“那些‘老赖’以为过了年就没事了,我们就赶在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前集中开展执行行动,趁这个节骨眼再突击一下!”在办公楼前,尚义县法院副院长孟宪强对记者说。
坝上的冬晨一片寒寂,几句话工夫,记者鼻头已经发木,双脚只要一会儿不跺跺,就好像要冻僵一样。记者拿出手机查了查,当地实时温度零下22℃
“出发!”整好队伍,尚义县法院院长高学军一声令下,干警按照事先分组迅速登车,4辆警车随后从法院大院驶出。此次行动中,高学军坐镇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亲自指挥调度。
执行队伍兵分三路奔赴被执行人家中,记者随行其中一队。“这样的起早执行、夜间突击已经是‘家常便饭’。”边晓东在路上对记者介绍道。
路上的积雪还未消散,汽车碾过发出喳喳的声响。在车上向远处望去,厚厚的积雪笼罩着这个坝上小城,雪海茫茫,冰封无垠。
“你好,我是县法院执行法官,现来对你进行强制执行工作。”警车停在被执行人张某家院门口,执行法官赵瑞安给张某打起电话。电话那头恍惚间嗯啊几声,随即挂断电话,这边干警已经开始敲门。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春天,张某向刘某借款两万元种植蔬菜,承诺等蔬菜售出后就还钱。蔬菜早已售完,虽然刘某多次催要,可张某就是推托不还。诉至法院后,尚义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刘某欠款两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但张某始终不听劝导。“今天如果能找到张某,将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一定要执行到位,及时给付申请人刘某。”赵瑞安严肃地说。
看到法院执行干警,开门的张某妻子慌了神,但是却坚持说张某已经好长时间没回过家了。
“欠债还钱,这是做人的本分,逃是逃不掉的,快把钱给刘某吧!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张某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了。”一边赵瑞安做被执行人家属工作,一边其他干警到屋内查看张某是否真的不在。
看着威严的法院执行干警,张某妻子溜到一边打了几个电话。一个多小时后,她拿出两万元交给执行法官,该案顺利执结。
另外两组执行干警,一组踏雪远行,到达距离尚义县城70多公里的一个村庄,开展执行工作;一组找到的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执行,被干警依法拘留。
“‘老赖’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边晓东说,这次执行活动主要针对部分回家过春节还未外出的“老赖”,通过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经过反复工作,第三小组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了结果,被执行人李某同意先行给付执行标的总额9.5万元中的5万元,剩余4.5万元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于今年6月底前给付。
当执行法官拿到这5万元执行款时,已是晚上7点多,执行干警开始驱车踏雪摸黑返程。另一边,第二小组执行干警仍然在查找被执行人,执行工作仍在继续。
“只有申请人拿到属于自己的钱,才能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我们心里才能踏实了。”走下警车,边晓东对记者说。
一阵寒风吹过,几片雪花落到边晓东肩头,晶莹剔透的雪花久久未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