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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县检察长在检察官学院将学习一周

来源:山西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5-30 16:08

  5月28日,全省市县检察院检察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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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的委托,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

  此次学习,是对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主要目的是聚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讲深讲透,并辐射到全省每位检察干警之中,更好地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开班仪式结束后,崔国红结合山西检察工作实际,对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的“十二字”工作要求进行具体阐释:

  讲政治:重在旗帜鲜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地位。

  顾大局:重在找准着力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谋发展:重在开拓思路,紧抓改革发展机遇,努力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重自强:重在苦炼内功,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过硬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崔国红指出,讲政治是方向,顾大局是原则,谋发展是方法,重自强是保证,全体检察干警要按照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的要求,在省检察院党组和杨景海检察长的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用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检察监督效果,为实现山西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持久的强劲态势,贡献力量。

  据悉,本次学习班将持续一周,通过讲师授课、集中自学、观看专题片以及分组讨论等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进行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