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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九部门联手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

来源:法制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1-25 09:05

环境部司法部等九部门联手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

  

针对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今天透露,包括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等在内的9部门将联手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9部门联合印发的《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9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铅蓄电池在汽车、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我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快速发展。铅蓄电池报废数量大,再生利用具有很高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但废铅蓄电池来源广泛且分散,部分非正规企业和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导致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指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以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为主线,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行动方案》提出,将铅蓄电池作为重点商品,持续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行为。同时,对列入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企业清单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9部门指出,将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同时,还将修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完善转移管理要求;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提出豁免管理要求。

  《行动方案》强调,严格许可条件,禁止无合法再生铅能力的企业拆解废铅蓄电池。同时要求2020年底前,再生铅企业应依法安装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即“装”),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用于信息公开(即“树”),逐步将实时监控数据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即“联”),实现信息化管理。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违法犯罪行为。”9部门说,其中包括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原生铅企业和再生铅企业的涉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检查,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接收废铅蓄电池,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处置废酸液,以及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还要将涉废铅蓄电池有关违法企业、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9部门指出,对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对查实的失职失责行为实施约谈或移交问责。

  《行动方案》鼓励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电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记者 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