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结婚证”无法律效力 目前只有纪念意义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8-21 08:56
原标题:电子结婚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结婚离婚登记还需现场办理
法制网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张维 针对日前有自媒体发文所说的“‘电子结婚证’可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等,纸质结婚证将被替代”,民政部今天对此作出回应: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以往的实体结婚证。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指出,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以往的实体结婚证。个别媒体宣传所谓的“结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结婚证’”显然系误读。
“电子结婚证”是在办理完成相关婚姻登记后,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的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等途径领取的一种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即以电子记录的形式在手机中显示的和纸质证书对应的记录。目前,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省(市)已经开通了“电子结婚证”功能。
据了解,该记录仅供个人查询,不作婚姻登记证件使用,也不能完全代表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律效力。不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结婚证的电子证照。因此,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透露,为方便群众办事,民政部正在推动婚姻电子证照的实现。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