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编印《涉疫情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手册》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2-13 11:12
眼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进入关键期,我们每个人都在为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挑战法律底线。我省近日连续查获多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有的是低价购进假冒、伪劣口罩,高价卖出以谋取非法利益;有的是非法猎捕、杀害、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还有的是拒不执行肺炎疫情防控部门“登记、居家隔离及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地点”的要求,仍然在超市及其他公共场所活动、组织家庭聚餐。这些行为都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给疫情防控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目前,各地公安、检察机关已陆续开始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指控犯罪职能,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工作中依法准确运用法律,切实维护我省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检察院编制了《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参考手册》,为全省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办理各类涉疫情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手册》分为疫情公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检察机关疫情响应制度机制等五部分。其中,在新冠肺炎的防控法律依据方面,《手册》收录了国家卫健委公告(2020年第1号)、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七部法律、法规;在与疫情防控有关可能触犯的罪名方面,《手册》梳理了刑法规定的八类60个罪名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附有最高检、最高法负责人的权威解读;《手册》还收录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省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而制定的相关疫情响应制度机制。下一步,省检察院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及时收集并公布典型案例,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我省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