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决策 >

山西省司法厅出台19条措施 努力开创仲裁工作新格局

来源: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6-30 09:39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措施》,山西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仲裁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19条工作措施,从加强党对仲裁工作的领导,严格规范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工作、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设立工作、变更备案、换届复核、注销登记工作,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坚决纠正扰乱仲裁发展秩序的行为,加强仲裁委员会建设,加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加强仲裁行业自律,推进行业协作和仲裁区域化发展,提高服务国家开放和发展战略能力,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履行仲裁管理职责等十九个方面,对仲裁管理工作进行了较全面地梳理,全省仲裁工作进入新时代,翻开新篇章。通知强调,要加强党对仲裁工作的领导,加强仲裁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具体由市司法局党组负责。仲裁委员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支持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为提高仲裁公信力提供政治保证。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排除影响仲裁公信力的制约因素。

  仲裁管理是司法行政部门重新组建后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仲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我省“六最”营商环境,开创仲裁工作新格局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