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闪烁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2-13 09:57
“我是党员,我先上!”
“我参加过抗击非典,我有经验!”
在这个特殊的春节里,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运城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广大政法干警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成为抗击疫情的主力军,给予普通民众最安稳的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启动一级响应机制,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坚守阵地,守土有责,昼夜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在全市进出口道路及高速公路出入口、治安卡口、公安检查站开展人员体温检测、流入流出人员及车辆的交通运输检查等工作,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常态化巡逻检查工作,对定点医院派驻民警值守,强化内部管理和外围巡逻防控工作,配合做好登记、隔离等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破获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2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及有害信息案件10起,涉疫情防控其他案件8起;共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8人,罚款13人,教育训诫8人。
▲盐湖交警大队上郭中队副中队长赵亚斌在防控点执勤。他从警21年,现在患有高血压,为有效防控疫情,他依然请战和战友们工作一样的时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葛崇收 摄
坚守阵地战疫情
把好关口护民安
2月10日,在G521公路永济市虞乡段疫情检测点,由永济市公安局、卫生防疫和交通等部门组成的防疫卫士队伍,对进出永济市的司机和车辆进行疫情检测。他们逢车必查,既要一车一检,还要保证畅通,虞乡交警中队负责人樊国成和卡点的所有人员,心中只有一个目标:检查车辆百分百,检测体温百分百,堵住非法营运百分百。
在这些勇敢的逆行者中,有不少的“夫妻档”,共同战斗在防控疫情第一线。2月9日,永济交警程乐乐和当护士的妻子程瑶值班重合,共同坚守在运风高速永济北高速路出口的疫情防控一线,认真排查和登记每一辆过往车辆,检测司乘人员体温。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程乐乐就和在涑北医院工作的妻子,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家里有一个2岁的女儿需要照顾,夫妻俩尽量将轮值时间错开,碰上共同值班的时候,就将孩子暂时交给父母照顾,这样既能顾小家也能保大家。程瑶说,疫情防控期间,能战斗在第一线,是她们的使命也是她们的骄傲;能和丈夫搭档,算是另一种经历和另一种幸福。他们是夫妻,也是战友。
“在国家危难时刻,我应当冲锋在前,我向组织请战,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不计报酬,志愿去最艰苦、最危险的岗位。”2月5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员民警刘来存在“请战书”中写到。
刘来存201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交警大队事故科三组组长。新冠肺炎阻击战打响以后,刘来存迅速向大队递交了“请战书”,要求利用休班时间,到最艰苦、最危险的前沿阵地,为战胜疫情尽心助力。
目前,他被安排配合医护人员对入境车辆严密排查、消毒、登记。
防控疫情,做好人员管控,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加强疫情排查尤为关键。新冠肺炎阻击战打响后,我市公安机关启动公安检查站4个,临时执勤点、治安卡点80个,联合设置防疫检查点84个,各站点疫情防控工作共投入警力2398人。
除了在各关口检测外,各地基层公安还想出不少妙招加强宣传,劝导群众。
临猗县公安局不断加强巡逻防控和防疫宣传劝导工作。为引起群众重视,该局组织了阵容强大的宣传车队,用群众性的语言通过扩音喇叭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广泛宣传,劝导群众没有重要事情,赶紧回家。
“居民朋友们请注意,我们是夏县公安局无人机,在此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待在家中,尽量不要出门,如需外出请务必戴好口罩,不要参与打麻将、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一旦发现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近日,夏县公安局巧用无人机在各街道“巡逻”,助力疫情防控,形成“空中+地面”立体疫情防控宣传和检测,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新绛县交警大队新城中队临时党支部书记、中队长毛建忠带领全队一班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7×24小时坚守岗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
自1月25日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该中队所在的新绛高速路口检测点检查各类车辆90000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
苏蕊婷 摄
加强谣言管控
杜绝不实信息
谣言在特殊时期,不仅会误导公众,还会引发恐慌,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整治网络谣言,让人们保持平常心,有利于稳定民心,助力疫情防控。为了杜绝谣言,市公安机关发布专门通告,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提醒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对多名在网上发布涉疫情谣言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
1月25日,一则关于“夏县县委、县政府紧急通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十六不准,请同志们遵照执行”的信息在网上传播。事实上,这条消息是发布者吴某冒用夏县县委名义发布的。吴某将“蓝田县委、县政府紧急通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十六不准”的“蓝田县”改成“夏县”,将蓝田县委、县政府紧急通知中的举报电话改成其工友姚某的手机号码,并转发至各个微信群内。
吴某冒用夏县县委名义发布信息、篡改举报电话,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夏县公安局泗交派出所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29日,临猗县楚侯村李某、韩某在回村时遇到村口防疫检查人员李某升。李某不顾防疫人员的劝阻询问,驾车闯卡通过,几分钟后与韩某返回村口对李某升撕扯谩骂,并将李某升推倒在地。接警后,当地派出所立即对二人进行传唤,李某、韩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当晚,李某升侄子李某兵在微信群广传“运城市临猗县楚侯乡翟家庄疫控人员正常执勤无端遭受村霸殴打,行凶者至今逍遥法外”的视频,并发红包要求转发,形成网络负面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地民警发现后第一时间通知李某兵接受调查,并责令其删除视频。
1月30日上午,我市多个微信群传播一条假信息“运城封路的通知:城区路口红绿灯统一改为红灯”。公安机关锁定该信息在闻喜县最初发布,闻喜县公安局桐城派出所立即传唤发布者尚某,并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为震慑此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我市公安机关日前发布专门通告,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当前,对于个人而言能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医护及防疫检查人员的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网上传播的事情要增强一定的辨别能力,未知全貌,不予置评,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打击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有的甚至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医疗用品,公安机关对这些人绝不姑息,依法严查严处。
日前,警方就依法查处了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人员。
1月30日,芮城县公安局民警在芮城东收费站口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内装有8箱(共计800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但车上驾驶人员宋某勇提供不出任何手续。随后,芮城县公安局多部门联合,破获了这起贩卖假冒伪劣口罩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微信联系,于1月28日夜间与一陌生男子碰面,在该男子处订购了30箱假冒医用口罩,当场支付了30箱货款共计161500元,该男子现场提供了10箱口罩(共计10万只)给李某,并约定后期再补发20箱(共计20万只)。1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电话联系宋某帅,以47000元价格向其出售了8箱口罩(共计80000只),当天宋某帅哥哥宋某勇从李某处接货后直接送往西安销售,因产品质量问题西安客户拒绝接受货物,犯罪嫌疑人宋某勇便将8箱医用口罩拉回芮城县家中。1月30日宋某勇向李某退货途中被查获。剩余的2箱口罩(共计20000只)犯罪嫌疑人李某已于1月29日通过顺丰速运将口罩发给其联系的其他客户进行销售,销售总价值达7万元左右。经查明,这10箱标注为“河南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口罩特征与该厂产品严重不符,系假冒伪劣产品。
2月3日,永济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杨某报案,称于2月2日通过微信联系,购买了口罩2000个,共计34000元,购买后发现口罩质量低劣,怀疑是假冒伪劣口罩。接到报警后,永济市公安局立即进行侦查,并初步断定该口罩标注的生产厂家为虚构,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月1日从网上购买了10万元N95型多功能职业防尘口罩10000只,随后通过微信朋友圈以每个11元到15元的价格予以销售。2月4日,永济市公安局民警在其经营的店内发现并扣押N95型多功能职业防尘口罩862只。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很多居民小区号召业主将小型轿车、摩托车停在小区外面。就在全社会齐力抗疫的关键时刻,有一些不法分子竟踩点针对这些车辆实施盗窃。日前,垣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就抓获一名嫌疑人,破获盗窃案件5起,追缴被盗摩托车4辆,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尚某近日多次于凌晨在垣曲县城街边踩点,对摩托车实施盗窃,得手后拆掉摩托车上明显标志装饰和加装件,锉掉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分别藏匿到不同地点用塑料布包裹严实,以便日后销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当前,在人民最需要的时候,我们的公安民警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坚守在疫情检测站、奔波在出警现场、走访排查在疫情的最前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疫情不灭,警察不退”的庄严承诺。作为普通人,待在家里,遵纪守法,就是我们为疫情防控作的最简单的贡献。
记者 张君蓉 通讯员 许 萍 王惠兵 马 庚 张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