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司法迅速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2-13 10:02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马俊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工作突发事件,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河津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河津市司法局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该局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白红良副局长主抓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魏小康副局长负责矛盾纠纷化解和社区矫正人员排查防控工作,李建翔主任科员负责党建方面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工作,王霞霞副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法律宣传方面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
二、加强应急值班
1.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该局按照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时间,做好了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上报工作,杜绝迟报缓报行为。
2.十个司法所和局指挥中心每天专人值班,坚守岗位,确保单位安全,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特别是社矫对象、疫情等事件,做到了第一时间报告。
三、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1.该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和各司法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禁止社区服刑人员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随意请假。
2.禁止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到武汉等地探亲访友,尽量避免社区服刑人员前往人群聚集地参加活动。
3.司法所对所有社会服刑人员进行电话摸排,将疫情防控措施传达到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切实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4.司法所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在矫正工作微信群通报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和疫情情况。
5.指挥中心每天下午五点前向市局报告疫情情况。
四、严格摸排报备
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严肃对待,认真摸排。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近期有从武汉返乡或去过武汉的,要主动上报,不得隐瞒。办公室做好了摸排台账,及时向领导组组长汇报。
经多次摸排,该局已经摸排了机关、司法所、援助中心和公证处人员74人,家属189人,目前未发现有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情况。
2020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和家属没有往返武汉或途经武汉的人员,从外乡(非武汉)回来的人12人,暂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五、加强专业法律服务
根据运城市司法局文件要求,该局积极组建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疫情防控提供高效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切实打好疫情防控战役。
及时在微信群中推送“疫情防控,法律20问应知晓”。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
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河津市公证处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公告”,让大家优先选择电话咨询、预约或线上申请办理,尽量减少外出。
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全局十个司法所深入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种苗头和不安定因素,积极疏导化解矛盾,努力防止各类矛盾汇聚和激化。对于防治疫情引发的医患纠纷,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鼓励和支持医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或依法调解解决。
七、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根据河津市组织部统一部署安排,局党总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包联翠源巷小区,在2月2日前主动联系小区所在社区进行对接,了解疫情防控现状,组织小区党员志愿者、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摸底排查、宣传发动、居家留观人员管控服务、所在小区卡点检查检测等工作。
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到联系小区,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服从所在小区党组织统一调度和安排,协助开展摸排劝导、体温测量、值班值守等具体防控工作。二是参与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帮助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三是了解收集所联系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上报所在社区党组织。
八、强化防控措施
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戴口罩,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禁止前往湖北、特别是武汉地区走亲访友或旅游,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并向领导组报告。
九、开展法制宣传
该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载体,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引导群众科学防控,消除社会恐慌。
疫情爆发以来,河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各司其职,狠抓落实,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开展全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