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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稷山法院执行不耽误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3-10 11:38

运城长安网讯  “感谢法院执行干警,让我在这特殊的时期还能拿到执行款!”“多亏了你们,帮我解决了多年的心头梗,辛苦你们了,希望你们也要注意好自身安全。”申请人与干警没有亲密握手,只是激动地挥手致意,虽然隔着口罩,执行干警仍在申请人的眼里看到了喜悦和激动,也让干警们觉得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阻隔了人们的相聚欢乐,却无法阻隔稷山法院执行干警对工作的热忱和坚持。开春正是执行的大好时期,当前因疫情防控,线下执行困难,干警们便转变工作思路,在不影响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网络查控、电话、微信等尽量不接触当事人的方式开展执行工作,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力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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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甲与宁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宁乙向宁甲借款8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早已到期,宁乙却决口不提还款的事,丝毫没有还款动静。宁甲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宁乙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宁乙陆续归还本金492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未予归还,宁甲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邢旭升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查控财产、电话联系宁乙,多次沟通,耐心劝说,不厌其烦做思想工作,最终宁乙认识到错误,给付宁甲本金2068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刘某与段某给付赡养费一案,段某为刘某长子,刘某年过八旬,体弱多病,却得不到儿子段某的扶助,刘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段某每年12月30日前承担刘某上年度的赡养费,因段某未主动给付赡养费,近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任红凯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若采取强制措施,不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便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段某,耐心与段某说理明德,劝道:一场疫情检验着人性,考验着人心,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生、护士们离开自己的家人,不顾自身安危治疗抢救着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而你作为子女,却不尽赡养义务,比一比他们,你难道不觉得汗颜、羞愧吗?在一番义正言辞地批评教育后,段某愧疚不已,随后将执行款送至其母刘某家中,此案圆满完结。

疫情期间,稷山法院执行工作不等、不停、不拖,二月份共执结案件20起,执结标的110余万元,真正做到了防控与执行两不误。在此,稷山法院敦促各位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李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