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推出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来源: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1-05-27 10:07
为全面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临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一、倾听民意需求
突出问题导向,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坚持开门问策、问需于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学校,广泛征求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强化提前介入实效,防止黑恶案件“带病”起诉。持续改进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法,深挖细查漏罪漏犯及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社会安定。
三、开展入企服务活动
进一步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落细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政策,依法严惩严重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确定班子成员“一对一”定点联系企业,对需要法律咨询的企业,实地走访,现场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查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呵护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长。以检察官任法治副校长为载体,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党员“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党团干警赴特殊教育学校,慰问临猗县籍老红军等,着力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持续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红色文化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以及赡养类、文物和文化遗产、窨井盖及无障碍设施专项活动。全面推开“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突出问题,发挥司法惩治威慑作用,保护运城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活幸福度。
七、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活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近距离解答法律咨询,传播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大力营造良性的社会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展现检察干警精神风貌,传播社会正能量。
八、依法打击涉众型侵财犯罪
坚守司法为民理念,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邪教犯罪” “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尤其在涉众型犯罪中,做好提前介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追赃挽损等工作,严厉打击犯罪,保障人民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九、做好控申听证工作
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专人负责,规范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实现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十、全力开展司法救助
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中,对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贫困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下乡走访,不定期对贫困对象开展实地走访慰问,开展帮扶活动。依法办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侵占、贪污等犯罪案件,保护农村集体财产安全;落实好涉农扶贫领域资金快速返还工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