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全民参与 天罗地网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3-19 11:29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 古红军 王俊晰) 为有效维护运城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稳的工作生活环境,近日,市公安局就进一步加大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力度发出通告,鼓励全市公民积极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实行奖励,编织一张扫黑除恶的天罗地网。
一、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6个范围
公民发现和知悉下列情况的,可以向政法公安机关举报:
(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线索。即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案件线索。
(2)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即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的案件线索。
(3)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线索。即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或恶势力违法犯罪集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藏身处或活动踪迹。
(4)其他刑事案件线索。即3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在一定的区域和行业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或村霸、街霸、行霸、市霸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5)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案件线索或包庇、藏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6)其他有助于政法机关侦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或抓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二、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12个种类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及非法传销组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十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4种方式
公民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并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举报:
(1)各级政法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2)各级政法公安机关的公开信箱或邮寄信函。
(3)前往政法公安机关当面向政法公安干警进行举报。
(4)其他有效举报方式。
四、对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
对公民提供和举报关键线索和相关情报,经政法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属实的,根据作用、效果等予以奖励:
(1)对侦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犯罪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五万至十万元人民币(下同)奖励。
(2)对侦办恶势力违法犯罪集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两万至五万元奖励。
(3)对缉捕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案件重大逃犯发挥较大作用的情报和线索,给予壹万至五万元奖励。
(4)对缉捕恶势力违法犯罪集团重大逃犯发挥较大作用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五千至两万元奖励。
(5)对扭送黑恶势力犯罪人员至政法公安机关的公民,给予五千至两万元奖励。
(6)对提供和举报包庇、藏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情报、线索的公民,给予一万至两万元奖励。
(7)对提供和举报纵容、包庇、藏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案件情报、线索的公民,给予五千至两万元奖励。
(8)对扭送黑恶势力犯罪人员至公安机关的公民,给予五千至两万元的奖励。
(9)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或同一逃犯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幅度范围内酌情给予奖励。
(10)提供和举报其他刑事案件线索和其他逃犯信息,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政法机关其他刑事案件奖励办法奖励。
(11)对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协助政法公安机关侦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贡献特别突出的,或扭送黑恶势力犯罪人员至政法公安机关的公民,政法公安机关可以向有关部门建议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对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公民的保护
全市政法公安机关应建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专门档案,并妥善管理。
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政法公安机关不得披露举报人相关信息。泄露举报人或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申请保护的,经审查确有保护必要的,政法公安机关应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和条件对举报人和近亲属提供保护。
运城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材料邮寄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153号运城市扫黑办。举报电子邮箱:ycsshcebgs@163.com;举报电话:0359-2690110、266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