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完善涉黑恶案件办理长效机制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6-04 08:59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中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积极落实,市县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成果。
党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后,市中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精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上专题进行了动员部署。
该院印发《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全市法院黑恶案件报告制度、台账制度、案件督查督办制度、问题线索移交通报机制、专业审判队伍建设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奖惩机制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审批机制,全方位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同时,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执行最高院“三项规程”,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确保严厉打击和严格依法办案的统一。(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