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四支队一大队查获一起涉嫌毒驾严重违法行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6-19 09:5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郑力玮)6月16日,高速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起涉嫌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3时许,大队民警赵志斌和肖伟巡逻至吉河高速河津方向38公里处时,发现应急避险车道上停着一辆车牌号为晋M968##黑色桑塔纳轿车,民警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前排有两名男子正在睡觉,民警叫醒车上人员,询问其基本情况,坐在驾驶位的白衣男子,称自己不是驾驶员(经调取监控录像,确定其为驾驶员),是帮助别人看管车辆的,并且无法提供车辆和个人的有效证件。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白衣男子精神恍惚,说话时还流口水,言语闪烁其词,疑似吸毒,立即引起了民警警觉。民警再次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车内有吸毒使用的锡箔纸,并在车辆手套箱里发现一份公安机关开具的高某某(非车上人员)吸毒人员证明。
民警接着对两名男子进行语言控制,准备进行身体搜查时,副驾驶坐上的黑衣男子称自己心脏病发作,需要救心丸,民警观察其脸色苍白,头上开始冒汗,立即联系拨打120,并驾车将发病男子送至河津东收费站,已经在此等候的救护车将其送到河津市医院进行救治。
随后,民警将白衣男子带回单位做进一步调查。通过公安网查询,该男子叫李某某,2009年至今有三次强制戒毒和两次行政处罚记录,驾驶证为注销状态;核查黑色桑塔纳车辆信息,发现晋M968##车牌为其他车辆号牌,该车真实牌照为晋M415**,审验有效期到2016年3月。通过调取路面监控录像确定白衣男子李某某就是该车驾驶员。经乡宁公安机关检测驾驶员李某某尿检呈阳性,属于毒驾。经过仔细搜查,从两名男子随身物品中发现一小袋疑似毒品和镊子、锡箔纸等吸毒工具。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乡宁县公安局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