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后竟再次酒驾 男子被罚款、拘留、销证
来源:黄河晨报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7-09 09:14
7月6日,河津交警大队在辖区旅游路和平农场路口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早上8时,该大队小梁中队负责人李瑞强带领民警陈克良、黄效威及辅警一行6人在辖区旅游路和平农场路口设卡查处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一辆蓝色小型汽车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阮某某涉嫌酒驾。民警遂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核实调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阮某某此次属于二次酒后驾驶。阮某某曾于2018年5月15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运城市禹门分局交警大队处罚。违法行为人阮某某涉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阮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4000元的处罚并处拘留。
(杨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