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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交警联合整治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7-16 11:21

  7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和夏县交警大队,在夏县食品厂附近联合执法,重拳整治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当天行动共出动警力30余人,查处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7起,行政拘留7人。

  当天上午,在夏县食品厂附近,联合执法组发现多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现象。其中,一名男子开着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车后斗载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名小女孩。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男子并没有取得机动三轮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相比轿车,三轮车车体轻,安全防护措施几乎没有,一旦发生碰撞,后果可想而知。” 执勤民警说,“况且还是无证驾驶,出了事故责任很大。”

  随后,根据相关法规,民警对该男子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像此类的违法行为还有很多。被查的人有的对民警表示理解,明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为了群众安全,但还有些人却不配合交警的执法。

  交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后,这些驾驶员慢慢理解了民警的做法。

  “夏县是农业县,老百姓的出行方式多样。有的乘坐三轮车,有的乘坐农用车,有的乘坐公共汽车。其中,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所以,从6月27日至7月27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整治电动三轮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夏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杜英杰说。

  同时,他希望借助本报呼吁农村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应当文明驾驶,不要载人和超速,“谁都不希望发生事故,所以大家要文明驾驶,利人利己。”

  整治中,针对三轮车数量大、分布面广、机动灵活、容易逃避检查,且从业人员成分复杂,法律意识不强,法律存在盲区等情况,执勤人员采取“卡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等三轮车无牌无证、违反规定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力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的严管势态。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劝返违法载人电动三轮车240余人次,行政拘留46人,有效地净化了当地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了路面管控能力,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一个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樊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