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聚焦 > 执法现场 >

心存侥幸遮号牌 依法查处悔莫及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9-11 08:4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东兴)9月1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迪中队民警在稷西线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奇瑞牌小型轿车前车牌处被一块广告牌所粘贴,民警遂示意其停车受检。经检查,该车手续齐全,驾驶人刘某某告诉民警,自己在做二手车买卖,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故作了个广告牌粘贴在车牌上,本想可以扩大宣传,不曾想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指出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依法将该车和驾驶人一并扣留回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驾驶人刘某某罚款2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接受处罚后的刘某某追悔莫及,表示此后一定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000001-2018091010205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