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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上货物侥幸逃窜 涉嫌盗窃难逃法网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0-30 15:41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聂文玲 杨俊荣)购物付钱,天经地义。拉上他人货物后却指使驾驶员开车逃窜,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0月19日,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常某被刑事拘留。

  8月27日,刑警三中队接到受害人李某“有人来我店里买东西,没有给钱就偷跑了”的报案后,面对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无所知的情况,刑警三中队队长蔡晓敏带领民警许亚东、张戈泽等人,通过询问受害人、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等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常某。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常某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常某准备在侯马市开一个饭店,8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在侯马租用一五轮拉货车到新绛县汾河湾市场选购桌椅,与受害人李某在门店谈妥价格并交付130元定金后,共同到受害人的库房内拉货。拉上货物后,本应到店面内结算剩余的2千余元货款,但犯罪嫌疑人常某坐上货车后,却趁受害人不备指使司机驾车逃窜,并自作聪明从龙兴镇店头村绕小路返回侯马。到案后的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