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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恶意干扰火灾扑救 芮城男子被拘十五日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1-29 15:0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高云峰)11月27日19时28分,芮城县消防大队接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调度称,位于辖区大王镇观后村桥头发生火灾,着火物质为柴火。接到灭火指令后,芮城县消防大队迅速出动1辆消防水罐车和7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途中,大队通讯员向报警人了解现场情况及具体位置时,报警人表现的极其不耐烦,并不配合询问工作。19时49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火灾现场,现场火势呈猛烈阶段,消防人员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在开展火灾扑救过程中,观后村村民李某一身酒气,言语煽动其他村民在现场围观,对火灾现场指手画脚,并多次呵斥消防人员实施灭火,严重影响到消防人员正常的灭火扑救工作。大队文书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记录现场时,村民李某斥责大队文书不赶紧灭火只顾拍照,而自己却在围观过程中拍照发朋友圈,消防人员在多次劝阻无效后,村民李某被大王派出所人员强制带离现场。

  随后,村民李某仍多次返回火灾现场,在消防人员面前耍酒疯,言语重伤消防人员。消防人员劝阻李某注意言辞,但村民李某仗着自身刚饮过酒,胡搅蛮缠。见沟通无果后,消防人员只能在李某的干扰下继续进行火灾扑救。直至21时20分左右,大王派出所民警将村民李某强制带离现场,消防人员才正常扑救火灾。直至11月27日22时04分,现场无任何复燃迹象后,消防人员撤离现场。

  观后村村民李某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消防法》相关规定,被大王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