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公安破获一起涉案4万余元的电信诈骗案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9-01-03 14:5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聂文玲 杨俊荣)年纪轻轻,不思劳作,结伙他人实施电信诈骗。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百天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中,新绛县公安局攻坚克难,履职作为,历时半个月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涉案赃款全部被追回,受到人民群众点赞。
11月12日,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接到受害人王某康报案称:“其在网上被人以高价收购游戏账号为由诈骗45900元”。接警后,刑警三中队在询问受害人的同时,将案情上报局党委。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姬凌鹏指示:“严厉打击,快速侦办,全力挽回群众损失”。分管副局长李杰一线研判案情,指导案件侦破。刑警三中队民警历经半个月的侦破,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星抓获,通过进一步工作,确定了在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森、林某海。12月4日,公安局对林某森、林某海上网追逃。12月10日,在电白区旦海边防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抓获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森。12月21日,迫于法律的震慑威严,林某海投案自首。至此,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赃款全部收缴。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森(男、16岁、广东省茂名市人)于2018年10月通过购买实施诈骗所用的QQ号、微信号联系到以游戏交易为由的诈骗网站,在网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林某森在问道、CF游戏分别注册账号,并在游戏里喊话收购游戏账号。11月10日,受害人王某康与林某森通过QQ聊天确定交易价格为2700元,林某森通过QQ将诈骗网站地址提供给受害人,同时将收款二维码提供给同伙李某星。受害人将2700元放入指定的网站,但提现时显示账号被冻结。在受害人联系网站客服时,李某星等利欲熏心,又分两次先后诈骗受害人10800元、32400元,共计诈骗45900元。
目前,涉嫌诈骗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