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法不容 逃亡三月终落网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1-16 11:0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聂文玲 杨俊荣)为牟一己私利,将废油渣配成电煤销售从中获利。1月14日,新绛县公安局成功抓获涉嫌环境污染罪在逃三月的姚某。
在捍卫蓝天、呵护碧水环境污染攻坚战中,新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严格落实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在侦破一起环境污染案中查明姚某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与他人在稷山县西社镇经营煤场时,非法收购30余吨废油渣,并全部配成电煤销售,涉嫌环境污染罪。
2018年10月31日,公安局将其上网追逃。随后经侦大队一方面全力规劝姚某投案一方面加大缉捕力度。迫于法律的威严和震慑,2019年1月14日,在逃三个月的姚某投案自首,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