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发布清明期间“两公布一提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28 17:5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芸)清明节将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4月5日至4月7日为“清明”假期,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客车免费通行,小长假期间祭扫、踏青等活动日渐增多。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前分析研判,发布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和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从近3年清明节及节前两周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
◢ 清明节假期第一天事故较多,而且18至22时事故最为突出;
◢ 农村公路(县乡村道)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占40%;
◢ 三级及以下公路、高速公路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占比高,均达25%以上;
◢ 小型客车肇事最多,货车肇事导致死亡事故风险高于全年平均水平;
◢ 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是导致较大事故的四大主要原因。
据研判,今年清明节全国道路交通面临以下三类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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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园墓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陵园墓区大多在节前一至两周就会陆续迎来祭扫车流人流,特别是3月30-31日(周末)和4月5-7日(清明假期),将迎来祭扫最高峰。由于陵园墓区多位于城郊、山区,沿途道路技术等级低,弯道、坡道多,交通流量剧增以及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多发,将导致交通安全风险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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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出游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今年入春较往年提早10多天,适于出游踏青,预计清明旅游出发高峰将分别出现在3月30日和4月5日,相关景点及周边道路车流量将明显增多。旅游客运、公路客运、租赁包车需求旺盛,客车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导致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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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上升。清明前后,农村地区乘坐车辆祭祖扫墓、农耕作业出行增多,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几率增大,加之农村道路基础设施薄弱,部分车辆安全状况相对较差,驾驶人安全意识相对较低,交通安全风险较为突出。
全市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
1、夏县境内209国道905KM+500M—915KM+500M处
2、永济市境内336省道(现G521国道)44KM+900M—46KM+900M
3、垣曲县境内国道G241(呼北线)915KM+550M(长直水泥厂)
4、河津市辖区国道108线龙国路口(1039KM+100M处)
5、临猗县境内209国道840KM+500M(大阎十字路口)
6、万荣县境内的荣河南路与南环路交叉口
7、稷山县境内的管裴线与宁仁线交叉口
8、新绛县境内万安镇梁家庄村口----杜庄村口交叉路口路段(临夏线80KM+500M)交叉路口
出行提示
◢ 清明祭扫、踏青出游,鼓励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并要乘坐正规营运客车或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和旅游包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途径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举报。
◢ 选择自驾车出行,应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检查、维护好车况,了解沿途天气情况,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驾车时保持平和心态,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 在山区陵园墓地祭扫时,尽量避免驾车上山,建议徒步行走,尤其是雨雾天气条件下,严防发生车辆侧滑翻坠事故。
◢ 高速公路行车要系好安全带,保持安全车距。遇雨天路滑,要降低车速,保持合理车距,减少变道超车。行经拥堵、通行缓慢路段,不要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发生剐蹭事故或影响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 驾车行经农村地区,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紧邻村镇等路段时,请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注意路侧车辆行人。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