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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法不容 交警严查保平安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5-17 15:46

  运城长安网讯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在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统一行动中,交警大队在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作为、严查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15日,一举连查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案件。

  当日,16时10分许,该大队古交中队民警在108国道986公里+300米处对一车牌号为晋LC3***南骏牌中型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卫某军(男,48岁,横桥乡人)身上有酒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3.3mg/100ml。面对民警询问,卫某军承认上午和朋友在县城一饭店喝了几瓶啤酒后驾车去三泉镇运送沙子的违法事实。

  20时40分许,泽掌镇村民卫某华(男,34岁)驾驶一辆五菱牌小型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至108国道新桥收费站口时,发现有交警在查车,明知喝了酒的卫某华为了逃避检查,便将车停放到路边准备逃跑,不料这一幕正好被民警发现,遂迅速跑过去将其控制。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二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刘兆麟 聂文玲 杨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