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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公安:中秋不打烊,追逃不停歇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9-18 09:35

  运城长安网讯 中秋节期间,稷山公安局民警利用节日追逃的有利时机,加大追逃力度,积极开展追逃工作,9月12日至14日,共规劝、抓获在逃人员4人。

  犯罪嫌疑人裴某(女,43岁,盐湖区人)于2019年9月8日在稷山县某美业店趁老板外出送客,将在店内正在做美容的客户手机及金佛吊坠盗走,被稷山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9月12日,稷山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摸排、蹲点守候在稷山县某小区将其抓获归案。

  在逃人员任某(男,30岁,稷山县人),2015年7月份以来,将自己所有的奥迪轿车先后以17万和60万的价格分别抵押给任某某和孙某某,又在抵押期间将车卖给赵某某后携款逃跑。

  2016年6月24日,任某被稷山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经过民警多次规劝,2019年9月12日,任某到稷山县公安局投案。

  在逃人员崔某(男,38岁,陕西省潼关县人),2001年因发生口角伙同他人对谢某斌实施殴打,并致其死亡。

  2002年4月1日,崔某被陕西省潼关县公安局上网追逃。2019年9月14日,稷山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摸排、蹲点守候在稷山县化峪镇将其抓获归案。

  在逃人员张某(男,39岁,垣曲县人)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2月份期间,在垣曲县某村开设赌场,从中牟利。

  2019年2月1日,张某被稷山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经过稷山县公安局民警对其家属的劝投工作,2019年9月14日,张某到稷山县公安局投案。

  警方提示:运城公安会以“一追到底、一个不放过”的决心将追逃攻坚战打到底、打到赢,也奉劝负案在逃人员打消侥幸心理,尽早到公安机关自首。(杨占龙 贺栋 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