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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两起诈骗案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4-15 16:1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郭蕊)“雷霆出击,破案神速”。2020年4月8日,受害人孙某某给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送来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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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偿还个人债务,趁与孙某某做生意之机,虚假购买废铁的事实,并向孙某某提供虚假的车辆信息,骗取孙某某75000元货款,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4月8日,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将涉嫌人王某某抓获,并追回非法所得7.5万元。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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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30日,新绛县横桥镇受害人张某报案称其在微信上被一名自称叫“王可、侯马人“的女子诈骗三万余元。刑警三中队立即着手调查,发现二人自2018年5月份确定恋爱关系后,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内,双方虽然从未谋面,但该”王可“假借各种理由向张某借钱,总计有33000元左右。在张某要求还钱时,该”王可“一直推脱,并将受害人微信拉黑。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查实,该”王可“真名叫张某霞,21岁,临汾市隰县人。4月10日,新绛县公安局民警将涉嫌诈骗的张某霞抓获到案,该张到案后,对自己涉嫌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