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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偷鹅偷山地车...这些人已被运城公安严惩!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8-13 09:41

  在很多人眼里

  案件有“大案”“小案”之分

  但运城公安始终认为

  案件从来就不分大小

  反而是大家说的这些“小案”

  件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

  群众反映强烈

  “大案要案”要攻坚克难

  民生“小案”也绝不放过

  近期,又一批“小案”成功告破

  偷鸡偷鹅者,刑拘!

  日前,临猗县公安局侦破一起农户家禽被盗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事情是这样的,有群众向临猗县公安局报警称:嵋阳镇阁头村高某养鸡厂内的130余只鸡和80余只鹅被盗。接报后,临猗县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査,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8岁,临猗县人)秦某某(男,28岁,临猗县人)荆某(女,22岁,临猗县人)自2019年5月份以来,三名犯罪嫌疑人结伙作案,多次在嵋阳镇阁头村高某养鸡场盗窃活鸡、活鹅。经临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价值达1.3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秦某某、荆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偷电动车、摩托车、电瓶者,抓!

  8月1日,绛县古绛镇居民报警称,自己5000元购买的电动车在绛县宏宇瓷砖店门口被盗,请求公安机关受理调查,接到报案后,绛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生活拮据,便产生盗窃电动车卖钱的想法。先后盗窃两辆电动车及一辆弯梁摩托车,该朱将其中一辆白色电动车和弯梁摩托车销赃至曲沃县的赵某某,赵某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车辆现已全部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和赵某某因涉嫌盗窃被绛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专偷学生山地车者,刑拘!

  近期,盐湖公安分局接到多次报警称,在万达广场丢失多辆山地自行车。接到报警后,民警梳理了近三月接到的万达广场山地自行车被盗案件,最终锁定一名50岁斜跨黑色背包戴口罩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7月19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55岁,永济市人,有多次盗窃前科)在盐湖区恒隆国际商场东边盗窃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后,刚来到万达广场准备行窃,就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了。今年6月至7月共偷盗5辆山地自行车,其中在万达广场偷盗了4辆,在恒隆广场偷盗了1辆,价值2万余元。

  

  作案工具

  指认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进行中。

  偷水泵者,行政拘留10日!

  近日,新绛县群众到派出所报警称,二人大棚内的水泵被人偷走,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并确定嫌疑人。

  


  经查,王某(稷山县人,平时在附近村庄捡拾废品)骑自行车从张家庄村出发沿路去北张镇西南董村、东南董村附近捡拾垃圾时,发现西南董村李某大棚处、东南董村张某大棚内无人,便心生贪念,从大棚侧面塑料膜下进入,将棚内水泵偷走。派出所民警已在王某家中将其所偷的水泵收缴并返还当事人。王某被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偷白色塑胶板者,行政拘留!

  8月6日,永济市某工地人员报警称,工地内价值约1400元白色塑胶板被盗,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动警力,仅用一天时间查明案情,随后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带回所内进一步调查 。


  经查:8月6日7时许,王某某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窜至开张镇某在建工地,以捡拾垃圾为掩护,乘人不备偷走20片白色塑胶板。经审讯,王某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被盗施工材料已全部返还,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