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聚焦 > 执法现场 >

盐湖公安再破一批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9-16 09:04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三零”创建工作部署精神,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以“零案件”创建工作为抓手,对“盗抢骗”“黄赌毒”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减少各类案件发生,为建设平安、幸福盐湖作出贡献。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再次破获一批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

       案件一:2020年9月11日,盐湖公安分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专业队民警对市局下达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在盐湖区某公寓将犯罪嫌疑人鄢某等人抓获,扣押涉案银行卡信息50余套,电脑3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等人为鄢某收购他人银行卡为赌博等违法活动提供帮助。

目前,犯罪嫌疑人鄢某、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2020年9月9日,刑警大队西城中队民警经过走访摸排,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惠某,破获一起诈骗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惠某(男,25岁,盐湖区龙居镇人)2019年底至2020年7月底,以投资二手车生意入股分红为由,共骗取受害人冉某、王某、张某三人总计44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三:2020年9月7日,中城派出所根据摸排的线索在西城办姚家卓村抓获吸毒人员许某。

       经查:吸毒嫌疑人许某(男,26岁,盐湖区人,有多次吸毒前科和盗窃前科),经对其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

       目前,违法嫌疑人许某已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案件四:2020年8月29日20时许,姚孟派出所民警在治安清查行动中发现条山街某酒店的一间客房内存在赌博违法活动。

       经查:2020年8月29日20时许,违法嫌疑人赖某志、胡某球、邱某花、龙某蓉四人在条山街某酒店的一间客房内玩“贵州麻将”进行赌博违法活动,四人均对其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赖某志、胡某球、邱某花、龙某蓉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